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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1-14 14:16
NMPA医疗器械法规注册流程相关问题答疑
1、新增上市历史情况这部分,能否详细讲解一下?
条款2.5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内容如下:
(1)上市情况
截至提交注册申请前,申报产品在各国家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若申报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上市时有差异(如设计、标签、技术参数等),应当逐一描述。
(2)不良事件和召回
如适用,应当以列表形式分别对申报产品上市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发生时间以及每一种情况下申请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包括主动控制产品风险的措施,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的情况,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
同时,应当对上述不良事件、召回进行分析评价,阐明不良事件、召回发生的原因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予以说明。若不良事件、召回数量大,应当根据事件类型总结每个类型涉及的数量。
(3)销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
如适用,应当提交申报产品近五年在各国家(地区)销售数量的总结,按以下方式提供在各国家(地区)的不良事件、召回比率,并进行比率计算关键分析。
如:不良事件发生率=不良事件数量÷销售数量×100%,召回发生率=召回数量÷销售数量×100%。发生率可以采用每使用患者年或每使用进行计算,申请人应当描述发生率计算方法。
对于(1)上市情况,提交产品在世界各国家上市的情况及销售情况,如果申报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上市时有设计及标识上的差异,应当明确。
对于(2)不良事件和召回和(3)销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提交的数据均为申报产品的数据。如果产品为新产品,还未在任何国家上市,可不提交,这两部分不适用。
2、产品在免临床目录里面,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性能这块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产品列于免临床目录里面,在申报资料3.8 其它资料中明确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从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性能这块参照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产品的指导原则等。
3、注册资料需要体现所有组件的供应商信息地址吗?是否只体现关键部件的信息?
条款6.3 监管信息(2) 一般生产信息 要求如下:
提供生产器械或其部件的所有地址和联络信息。
如适用,应当提供外包生产、重要组件或原材料的生产(如动物组织和药品)、关键工艺过程、灭菌等情况的所有重要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外包生产、重要组件或原材料的生产、关键工艺、灭菌工艺等所有重要供应商的名称。但建议尽量提供全面信息,方便审核老师审核。
4、安全性能清单应该与器械专用基本原则相对应,请问:专用基本原则是指的是器械的标准条款吗?
参见法规《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此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通用基本原则(第2节);第二部分是适用于非体外诊断类医疗器械(第3节)和体外诊断类医疗器械(第4节)的专用基本原则。
来源:熠品临床前研究与检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