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Covid-19疫情的大流行,以及在过去的一年里供应链(supply chain)危机对制造业造成了明显的影响,致使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大趋势有了逆向而动的势态,localization又有重新抬头的表现,但全球合作化仍然是制造业的主流,不会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对于制药业来说,技术转让(tech-transfer)依然是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中极其关键的环节。
一、何谓技术转让
ICH Q10 指南解释了技术转让的目的:
技术转让活动的目标是在开发和制造之间,以及在制造地点内部转让产品和工艺知识,以实现产品制造。 这些知识构成了制造工艺(manufacturing process)、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工艺验证方法(process validation approach)和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的基础。
除了允许赞助商(例如制药公司)和制造商(例如CDMO,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相互传输关键项目信息外,技术转让还提供了一个机会,来评估和重新设计或优化分析方法和制造工艺的各种要素。 根据 ICH Q8(R2) 指南,公司可以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创新方法来提高产品质量。例如,技术接收方(例如CDMO)可以用全新的眼光审视一个工艺,并可能对这个工艺进行必要的优化,甚至重新设计。
二、技术转让团队
建立一个专业高效的技术转让团队(tech-transfer team)无疑是成功的技术转让的关键一步。由于技术转让过程中涉及工艺开发、应用与生产的诸多方面与环节,因此技术转让团队应由跨职能的主题专家(SME, Subject-Matter Experts)组成,每个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都应明确界定。同时,技术转让团队应该由一位富有项目管理经验和技巧的人全盘领导,有些类似于CMC Manager的工作职能。无论是转让提供方,还是接收方,都必须有来自多个学科的人员,包括研发、制造、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监管事务。在很多情况下,技术转让涉及到三方:1)赞助商(通常是制药公司);2)CRO(通常负责临床前阶段的开发);3)CDMO(当项目进行到适当的阶段,合适的CDMO将被赞助商选中,负责工艺开发、优化、验证以及生产)。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往往需要赞助商的项目管理者负责三方的协调工作,保证技术转让顺利高效地进展。可想而知,技术接受方和提供方之间的密切关系和良好沟通,也是成功的技术转让的关键,这种关系可以持续整个产品开发并进入商业化阶段。
三、CDMO的选择
CDMO的选择有些类似于婚姻,一旦选错了CDMO,而且没有及时止损,就很有养痈为患的意味了。CDMO前些年的叫法还是CMO,如今则越来越流行称呼其CDMO了。有人称这样的做法是为了将CDMO与Chief Medical Officer(首席医疗官)或Clinical Monitoring Organization(临床监测机构)的首字母缩略词区分开来。不管这种说法是否牵强,但不可否认的是,CDMO在医疗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的确是肩负着很大的开发(Development)责任的。有些临床前甚至I期临床的制作工艺,其实是拿不上工业生产的台面的,只是考虑到药物研发的高度损失率(attrition rate),以及制药公司制定的“快速进入临床I”的战略方针,前期的工艺开发并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确保前期的临床计划能够顺利的开展,是很多制药公司(尤其是小型制药公司)在那个阶段的重点目标,因此对于工艺开发的要求就没有那么“偏执”,它们需要的更多是“药物”(原料药与成品药)本身而已。
然而一旦项目进入了II 期临床,赞助商对于制造工艺开发的重视度提高,这个阶段的制造就应该放眼于未来,选择潜在的长期制造商来负责工艺的开发、优化、验证与生产。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前期的开发过程有些像懵懂的恋情,而当项目进入后期,就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将项目外包给 CDMO 是很多制药公司采取的项目开发策略。药物赞助商可以通过外包后期项目获得各种好处,但也伴随着巨大风险。将后期项目过渡到 CDMO 必须进行的技术转让可能面临很多挑战。技术转让的平均成本约为 100 万美元,因此与错误的 CDMO 合作可能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
不同的制药公司选择CDMO的标准有可能有所不同,有侧重品质的,就有侧重成本的;有关注名声的,就有关注地点的。这是一个综合考虑的过程。但大体来讲,合格的CMDO应该具有的基本特质应该包括:
生产规模
很多的制药公司都拥有自身的生产机构,但通常规模有限,它们选择将财力与人力投入到更大的产出区域,而将项目后期的大规模生产任务外包给CDMO。出于这个考虑,CDMO的生产规模与大规模生产的能力就至关重要了,这恰好填补了赞助商在这个领域的能力空白。与之相反,有限的 CDMO 生产规模可能会为按时交付产品造成困难,时间对于赞助商来说是无比宝贵的资源,时间的浪费对于产品开发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随着新药开发项目的升级,找到一个能够提供足够和可扩展的能力,同时根据交付日期对项目进行优先排序的合作伙伴至关重要。其实后一点也提及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内容:有些CDMO尽管具有大规模生产的能力与口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能够对所有项目一视同仁(这一点又有些类似于婚姻中的黑暗面了,但CDMO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生产是自然的事情)。如果CDMO不能对你的项目进行高优先度的设置,这就意味着,当资源冲突产生时,它们很可能去优先处理那些它们认为高度重要的项目,而耽搁了你的项目。这种情况并不是非常罕见。
能力与声誉
除了表面的生产规模能力之外,CDMO的专业领域的能力当然也是最重要的考察点之一。同时在技术转让方面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也是 CDMO 能够自信地管理项目,完成技术转让的关键指标。利用经验教训和经过验证的程序,拥有良好成功记录的CDMO,可以巧妙地避免常见的陷阱和代价高昂的延误。
忠实于时间线和可交付成果
时间线(timeline)和可交付成果(deliverable)都是“赞助商所欲也”,但有时候这两项指标可能会产生相互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考验CDMO是否具备乱局求胜的能力,既满足之前规定的时间线,又不能以损害产品质量和其它可交付成果作为代价。它们的机动性和可调配资源的能力,以及项管理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供应链保障
供应链一定是过去的一年里制药行业最热门的关键词之一,因为供应链的问题给很多制药公司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与挑战。 然而供应链仍未从Covid大流行造成的破坏中完全恢复,因此依赖持续和长期供应的制药公司,应与那些拥有值得信赖的全球供应链的 CDMO 合作。这些强大的供应商关系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证,可帮助赞助商的项目在后顾无忧的情况下按计划进行。
项目管理资源
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对于任何技术转让的成功都至关重要。CDMO 利用专门的跨职能团队以及统一的工具和流程,确保在整个项目中一致且可靠地执行。
四、技术转让文件和信息
技术转让方和接收方必须收集并准备关键的相关文件,以确保技术转让成功:
技术转让计划(Technology transfer plan):技术转让计划描述了所有要转让的活动、转让要采取的步骤、每个地点每个小组的职责以及预期结果。这是一份纲领性的文件,指导技术转让过程中的执行策略。
详细的分析方法(Detailed analytical methods):分析方法是要转让的制造工艺的首要要素之一。 它们也是技术转让成功的基础,因为分析结果用于可比性评估,对于产品质量的正确测量和批次放行起着绝对关键的作用。
制造工艺描述(Manufacturing process description):制造批记录(manufacturing batch record)是描述制造工艺的最重要的文件。它必须清晰、详细、不造成任何模棱两可,并由转出方和转入方彻底审查,以实现无缝的制造工艺转移,并记录所有关键细节。技术转让团队应始终包括来自转出方的技术专家,因为有时批记录中的专有技术可能没有得到很好的记录,需要他们的解读。
关键工艺参数 (CPP,critical process parameters):根据 ICH Q8(R2),CPP 是应该监测或控制的参数,以确保产品具有所需的关键质量属性 (CQA, 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s)。CPP的认定通常需要通过工艺参数(PP)与CQA之间的C&E关系(cause-and-effect relationships)来确认,而这有可能通过对于历史生产数据的审查,专业知识,或者QbD的方式(例如DoE)来实现。 必须确定并考虑 CPP 和任何其他重要参数才能成功实现技术转让。而CPP的研究和确认也是监管机构审查工艺验证的一项重要指标。
关键质量属性 (CQA):根据 ICH Q8(R2),CQA 是一种物理、化学、生物或微生物特性或特征,应控制在适当的限度、范围或分布内,以确保所需的产品质量。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了解和控制产品的 CQA 非常重要。这决定了工艺是否合格,稳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技术差距分析(Technical gap analysis):很显然,在技术转让之前,技术转出方很难实现开发一种完美的生产工艺的目标,因此工艺缺陷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的。技术差距分析文件,是评估现有工艺的缺陷,转出方和接收方能力之间已知和潜在差距,及其转让准备情况的正式文件。该文件应包括风险评估。
充分的变更控制管理系统(Adequate change control management system):应记录、评估对工艺或设备所做的任何变更或调整(转出方与转入方的工艺和设备区别),并证明其对 CQA 和质量目标产品概况 (QTPP,Quality Target Product Profile) 的潜在影响。
五、技术转让的执行和验证
技术转让计划应酌情分阶段执行,并在下一阶段开始之前提供每个阶段完成的书面证据。例如在按预期生产规模生产批次之前,应先完成小批量生产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分析方法转让应执行相同的逻辑步骤,在验证分析过程之前执行熟悉操作并记录。
应始终记录成功的技术转让。应该有证据表明接收方可以根据技术转让计划中规定的的验收标准复制转让的产品、工艺或方法,并且应该参考产品的 QTPP 和 CQA 提供此类证据。最后,通常应该进行可比性评估,以确认技术转让是否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