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医疗水平发展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大医院、知名医院,基层或边远地区的医疗资源普遍匮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远程医疗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突破时空的限制,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因而受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国外对远程医疗的概念界定: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远程医疗是指利用交互视频和信息通信技术,进行包括诊断、治疗及咨询等医疗照护行为,以及卫生教育与医疗信息的传递。欧盟委员会则认为,远程医疗是指无论病人或相关信息位于何处,病人均能快速访问和共享医疗知识。欧洲远程健康信息协会认为,远程医疗服务可以扩展高质量医疗健康服务的获得渠道,从而避免所需医疗卫生专家的短缺。美国远程医疗协会认为,远程医疗是指通过电子通信手段,在不同地点之间交换病人的医疗信息,来改善患者临床健康状态。远程医疗包括使用各种应用程序、双向视频、电子邮件、智能手机、无线工具和其他形式的通信技术提供的服务。欧洲学者认为,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远程通信方式实现远距离的监护和医学计算机技术为特定的人群提供医学服务。这一系统包括远程诊断、信息服务、远程教育,进行近距离视频、音频信息传输、存储以及显示。
我国对远程医疗的概念界定:2014年8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其认为远程医疗服务室一方医疗机构(邀请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受邀方医疗机构),运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属于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
远程医疗法律关系的特点
1.远程医疗法律关系具有时空性。
2.远程医疗法律关系具有跨地域性。通过远程医疗,一个国家的医生可以与另一个国家的医生进行远程连线从而为这一国家的患者进行开具处方、身体检查、手术治疗等诊疗活动。由于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对远程医疗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或医疗事故,适用法律、举证责任、证据采集等法律问题如何处理将成为保护患者权益的关键。
远程医疗的法律风险问题
1.医疗机构的许可准入
2.相关医师的资格准入及审核;
3.远程医师的民事责任承担;
4.远程医疗中的信息安全;
5.远程医疗中患者的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