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其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嘉峪检测网        2015-10-03 10:41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2015-06-07
【效    力】
【备    注】  
  黑龙江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本决定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   附件1-2下载】: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编辑:foodlaw

分享到: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相关新闻: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材料分析 石油化工

医疗器械 医药

电子电气 汽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