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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10-04 00:24
F-GAS法规概述
F-GAS法规监管的氟化物质类别有:列在F-GAS法规Annex I中的氢氟化物 (HFCs)、全氟化物 (PFCs)、六氟化硫 (SF6) 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还有其他列在F-GAS法规Annex II中的f-gas。
F-GAS法规适用的对象是:欧盟境内和欧盟境外与f-gas相关的企业。
F-GAS法规下含f-gas的产品或设备的义务
Article 11 &Annex III:针对F-GAS法规Annex III中的产品或设备,法规规定了其相应的禁止投放市场的时间。
Article 12:从
Article 14:从
Article 17:按照Article 14将预充设备投放市场的进口商,其中预充气体HFCs在填充到设备之前并没有投放市场的企业,需要在F-GAS平台上注册。
Article 19:投放市场的产品或设备中含有f-gas的量≥500吨/年CO2e的企业需要进行年报。其中预充设备中充注有HFCs,且HFCs在设备进口之前未投放过市场,相关企业还需要准备验证报告。
F-GAS法规下空调设备企业的应对策略
表1 常见制冷剂及混合物和对应的GWP值
Refrigerant
GWP*
Refrigerant
GWP
HFC
1,430
R-422D
2,729
HFC 23
14,800
R
2,280
HFC 32
675
R
2,440
R
3,922
R
2,138
R
2,107
R
3,607
R
1,774
R
3,246
R
1,825
R
2,265
R
2,088
R
1,888
R
2,053
R
1,397
R
2,346
R
3,985
R
3,143
R-508B
13,214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采用的第四次评估报告。
HFCs的供应量将从2015年的100%降至2030年的21%,其中2018年将大幅削减37%。配额的降低将制冷剂的供应限制在一定的二氧化碳当量吨数范围内,GWP值越低,能够供应的量就越多,这就意味着预充设备的企业要尽快决定应用哪些产品组合以及如何获得更多的配额使用。
目前,HFCs配额持有人以及预充设备的进口商都可以在F-GAS平台操作授权。非欧盟的预充设备生产商在国内充注 HFCs出口设备到欧盟,需要委托F-GAS法规下认可的OR,保证从配额持有人得到气体的授权使用。由于配额逐年减少的缘故,设备生产商可以尽早开展授权工作首先保证自己的市场份额,其次授权成功后得到配额可以累积使用,为将来储备配额。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tbtmap.cn/portal/Contents/Channel_2504/2015/0911/332319/content_332319.jsf
厦门WTO工作站
2015.9.18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