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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4-10-29 21:46
质检总局关于2014年儿童家具等29种产品
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等2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5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2318家企业生产的235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024家企业生产的2062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6%;检出29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4%。其中,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轴承钢材、海绵钛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通用灯具、电动工具、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砂轮、自行车、钢丝绳、汽车GPS导航产品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1.7%至19.8%之间;滚动轴承、定配眼镜、电力变压器、儿童家具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20.5%至32.9%之间。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业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广东省的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在电源适配器抽查中拒检;山东省的德州精贵铸件集团有限公司在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佛山市南海区金意轩家具厂在儿童家具抽查中拒检。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4.9%、22.1%、63.1%,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7.5%、11.3%、14.1%。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5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一是电子电器抽查了300家企业生产的301批次产品,包括电源适配器、汽车GPS导航产品、通用灯具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3%;二是轻工产品抽查了577家企业生产的608批次产品,包括儿童家具、软体家具、单臂操作助行器、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自行车、定配眼镜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4%;三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814家企业生产的813批次产品,包括热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平板玻璃、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建筑防水卷材、新型墙体材料、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8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0%;四是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233家企业生产的233批次产品,包括消防应急灯具、人民币鉴别仪、危险化学品包装物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0%;五是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394家企业生产的399批产品,包括镁碳砖、砂轮、钢丝绳、轴承钢材、电力变压器、滚动轴承、海绵钛、稀土氧化物和电动工具9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0%。
(五)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
一是加强发证产品监督。本次抽查的29种产品中,涉及10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3种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4.8%。
二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29种产品中,有3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有24种产品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其中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等21种产品对上一次国家监督抽查的所有不合格企业均进行了跟踪抽查。
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汽车GPS导航系统、电源适配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稀土氧化物、电动工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六)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29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汽车GPS导航产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电源适配器发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通用灯具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儿童家具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软体家具产品用料不合格;单臂操作助行器肘拐杖分离试验不合格;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自行车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弯曲试验)不合格;定配眼镜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铝合金建筑型材化学成分和复合膜性能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重量偏差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可溶物含量和剥离强度不合格;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表观密度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性能指标不合格;平板玻璃光学变形和点状缺陷厚度偏差不合格;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和耐湿冻性能不合格;镁碳砖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碳含量不合格;砂轮孔径和硬度不合格;钢丝绳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滚动轴承寿命可靠性不合格;轴承钢材氧含量和磷含量不合格;稀土氧化物杂质含量不合格;电动工具骚扰功率不合格;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液压试验和跌落试验不合格;电力变压器温升试验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接地保护不合格;人民币鉴别仪漏辨率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汽车GPS导航产品。抽查了3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四。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1.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测了导航性能、导航功能、安全指标和电磁兼容性,不合格项目全部为辐射骚扰项目。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量分别为8家、15家、57家,大型企业抽查合格率为100%。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78家企业的78批次产品,抽查比例占总数的97.5%,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7%。
(二)电源适配器。抽查了7个省(市)90家企业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强制性认证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音视频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两类,从安全性、电磁兼容性以及能效3个方面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7.2个百分点。共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6批次发热(温升和耐异常热)不合格,5批次产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不合格,2批次产品直插式设备的插头尺寸和力矩不合格,2批次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不合格,2批次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不合格,1批次电源端传导骚扰电压不合格。重点抽查了广东省53家企业的53批次产品,抽查比例占总数的58.9%,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另外,广东省的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三)通用灯具。抽查了10个省(区、市)129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台式、落地式和弹簧夹式3种可移式通用灯具,以及吸壁式、悬吊式、吸顶式、吸顶式/悬吊式、导轨式和支架式6种固定式通用灯具。有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7个百分点。抽查发现的7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结构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外部接线截面积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以及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有4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防触电保护不合格和谐波电流限值超过限值。
(四)儿童家具。抽查了11个省(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柜类、椅凳类、桌台类和床类四大类儿童家具产品,对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和警示标识等3大类5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个百分点,总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抽查78家生产企业中,8家大型生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14家中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3%;56家小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9.3%。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是产品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7批次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13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1批次产品塑料邻苯二甲酸酯超标。另外,广东省的佛山市南海区金意轩家具厂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五)软体家具。抽查了23个省(区、市)169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包括80批次沙发产品和100批次弹簧软床垫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本次抽查分别对沙发产品的14个项目和弹簧软床垫的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17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沙发产品有7批次产品用料加工/木制件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弹簧软床垫产品有5批次产品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5批次产品卫生安全(甲醛释放量)超标,1批次产品耐久性不合格,1批次产品面料物理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六)单臂操作助行器。抽查了6个省(市)1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肘拐杖、腋拐和三脚或多脚手杖等3个品种,对产品的肘拐杖分离试验、肘拐杖疲劳试验、腋拐静载强度、腋拐弯曲强度、三脚或多脚手杖静载试验、三脚或多脚手杖疲劳试验等14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腋拐、三脚或多脚手杖的静载试验,分别有2批次和1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腋拐弯曲强度有2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肘拐和三脚或多脚手杖的疲劳试验分别有1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
(七)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抽查了13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检验了产品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压、过热保护、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等16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有7批次产品贮热水箱不合格,2批次产品未加贴能效标识,1批次产品的能效标识使用不规范,1批次产品的能效等级虚标。
(八)自行车。抽查了7个省(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对产品的车把部件强度、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前叉疲劳试验、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鞍管、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2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本次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有9批次产品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合格,5批次产品把立管永久性标记和装置不合格,4批次产品没有安装前反射器,3批次产品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鞍管无永久性标记,1批次产品链条拉断力不合格,1批次产品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不合格。本次抽查大、中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4.3%。在集中产区天津市和广东省分别抽查了55和27家企业,抽查比例分别占抽查总数的55%和2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5%和29.6%。
(九)定配眼镜。抽查了10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按照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标准GB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对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装配质量和标志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5.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有32批次产品标志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94.1%,4批次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项目不合格,4批次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不合格,3批次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不合格, 1批次产品的柱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分别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十)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了11个省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数量的六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和隔热型材5个品种,对产品的壁厚尺寸、氧化膜性能、电泳涂漆型材表面性能、隔热型材复合性能等27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6.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阳极氧化型材1批次不合格,涉及化学成分、壁厚尺寸、氧化膜性能3个指标;电泳涂漆型材11批次不合格,涉及化学成分、壁厚尺寸、表面性能3个指标;粉末喷涂型材1批次壁厚尺寸不合格;隔热型材2批次化学成分和隔热型材复合性能不合格。
(十一)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了10个省(区)107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对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表面牌号标志等17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5批产品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屈服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抗拉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重量偏差不合格。另外,山东省的德州精贵铸件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十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抽查了11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二。本次对产品的整根钢绞线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抗拉强度、最大力下总伸长率、松弛率等5个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十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16个省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数量的五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复合片树脂类FS2、三元乙丙防水卷材5个品种,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剥离强度,接缝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加热伸缩量、最大伸长率时延伸率、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18家企业的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剥离强度、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等4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7个百分点。
(十四)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抽查了16个省(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产品,对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氧指数、燃烧分级等5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8%,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的10家大中型企业产品全部合格,1家小型企业产品表观密度不合格。
(十五)新型墙体材料。抽查了21个省(市、区)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强度等级、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干密度或密度等级、导热系数、放射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上升了3.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合格项目最集中的是节能性能,有12批次产品节能性能不合格,4批次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3批次产品耐久性能不合格,1批次产品放射性超标。
(十六)平板玻璃。抽查了19个省(市、区)87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四。对产品的厚度偏差、裂纹、光学变形、弯曲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9.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8批次产品光学变形项目存在缺陷,4批次产品点状缺陷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厚度偏差不合格。
(十七)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抽查了8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对产品的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光学性能、耐洗涮性能、耐中性盐雾性能、耐湿冻性能、耐紫外性能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3%。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碎片状态、耐湿冻性能和霰弹袋冲击性能3个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省的15批次产品,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0.0%。
(十八)镁碳砖。抽查了7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碳含量、氧化镁含量、显气孔率、体积密度、常温耐压强度、高温抗折强度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1%,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5.6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2批次产品碳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显气孔率不合格,2批次产品体积密度不合格。
(十九)砂轮。抽查了8个省的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回转强度、孔径、静不平衡、硬度、磨曲轴砂轮厚度、裂纹、黑心、哑声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7%,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6.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5批次产品孔径不合格,2批次产品硬度不合格。与历年抽查相比,本次抽查首次未发现回转强度不合格问题。
(二十)钢丝绳。抽查了11个省(市、区)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电梯用钢丝绳、重要用途钢丝绳、一般用途钢丝绳3个品种,对产品的破断拉力、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缺丝、钢丝交错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0%,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3批次产品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2批次产品拆股钢丝抗拉强度不合格,2批次产品纤维芯润滑剂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钢丝绳直径不合格,1批次产品拆股钢丝镀层重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钢丝交错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省抽查了33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2%。
(二十一)滚动轴承。抽查了6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产品,对产品的硬度、显微组织及碳化物网状、工作表面烧伤、寿命与可靠性、成套轴承尺寸精度、成套轴承旋转精度、成套轴承游隙和密封轴承防尘、漏脂、温升性能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5%,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12.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4批次产品寿命可靠性不合格,3批次产品游隙不合格,2批次产品内径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圈硬度不合格。
(二十二)轴承钢材。抽查了13个省(市、区)46家企业生产的46批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高碳铬轴承钢(圆钢产品)和高碳铬轴承钢(钢管产品),对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金相检验等20个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三)海绵钛。抽查了4个省5家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钛、铁、硅、氯、碳、氮、氧、锰、镁、氢、布氏硬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四)稀土氧化物。抽查了9个省(区)28家企业生产的28个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氧化镝、氧化钇、氧化镧、镨钕氧化物4个品种,抽查企业数占到全国稀土氧化物分离企业总数的23%,对产品的纯度、稀土总量、稀土杂质含量、非稀土杂质含量等4类2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1%,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0.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氧化镧产品的氧化钙不合格,1批次镨钕氧化物产品的硫酸根不合格。
(二十五)电动工具。抽查了5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强制性认证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对产品的发热、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骚扰功率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3.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有3批次电钻产品的骚扰功率不合格,2批次电钻产品的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电锤产品的发热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电钻产品的结构和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电钻产品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
(二十六)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本次抽查了22个省(区、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气密试验、液压试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及提梁(环)强度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0%,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上升了1.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最集中的是跌落试验,有11批产品跌落试验不合格,5批次产品液压试验不合格。
(二十七)电力变压器。抽查了8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局部放电测量、外施耐压试验、雷电冲击试验、温升试验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5%,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上升了1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温升试验项目不合格率最高,有9批产品温升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外施耐压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局部放电测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雷电冲击试验不合格。
(二十八)消防应急灯具。抽查了10个省(市)57家企业的5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对充放电性能、防护等级、接地保护、结构、耐压性能、性能试验、应急工作时间、转换电压性能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2.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有3批次产品充放电性能不合格,1批次产品外壳防护等级不合格,7批次产品接地保护不合格,1批次产品应急状态表面亮度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转换电压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25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3.9%,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0%。
(二十九)人民币鉴别仪。抽查了7个省(市)26家企业的26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总数的一半。对基本参数、主要性能、安全要求、环境要求4大类3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6.9%。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最集中的是漏辨率,有6批次产品漏辨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鉴别能力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磁兼容不合格。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1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2.4%;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14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8.3%。本次对274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61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213家企业的产品,经检验,182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1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3家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家具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电源适配器发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和耐湿冻性能不合格;滚动轴承寿命可靠性不合格;电力变压器温升试验不合格;人民币鉴别仪漏辨率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