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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0 22:50
近日,浙江温州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越南的申报品名为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的货物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与申报品名不符,实际成分为聚己内酰胺,温州局据此向收货人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退运。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该局同时向温州海关发送《温州检验检疫局关于请予以办理进口废塑料退运手续的函》,寻求海关的执法帮助,加强退运货物的后续监管。海关复函表示将在货物退运完成后及时将退运处理情况反馈检验检疫部门。这一新举动,揭开了温州关检“执法互助”进口货物退运协调机制的新篇章。
一直以来,进口货物的退运都是采取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此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并将退运提单反馈检验检疫部门的模式,关检双方一般没有情况互通,退运的后续处置情况难以及时掌握,尤其是需退运的货物是否被真正退运不能完全保证。
今年以来,温州关检双方根据“加快建立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的要求,加强了退运工作的协调合作,温州关检双方首次以函件形式交互退运信息,改变了以往关检双方在退运工作中信息掌握不对称的局面,建立了退运工作的沟通新渠道,实现了执法互助。 (金剑锋)
《中国国门时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