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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制定儿童雨衣的强制检验规定(2015年9月1日生效)

嘉峪检测网        2015-03-20 22:48

2015年3月11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420001220号公告,制定“应施检验儿童雨衣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将自2015年9月1日生效。

 

品名

检验标准

检验方式

参考货品分类号列

输入规定代号

儿童雨衣

(限检验标示「儿童雨衣」或适穿身高「70公分以上至150公分以下」之一般儿童雨衣,惟不包含具防水功能之纺织服饰。)

CNS 15503

(制定公布日期2011年11月29日)

CNS 15291

(制定公布日期2009年8月28日)

商品标示法第9条之应标示事项

监视查验或验证登录(模式二加模式三)

3926.20.00.90-2

6210.20.00.00-0

6210.30.00.00-8

6210.40.00.00-6

6210.50.00.00-3

C02

其他检验规定:

一、表列商品包含「轻便型(抛弃式)儿童雨衣」,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输入及境内产制检验,检验方式采监视查验或验证登录双轨并行。采监视查验者,应于商品输入或运出厂场前报请检验;采验证登录者,应取得验证登录证书始得输入或运出厂场。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之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非归属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二、监视查验及验证登录受理地点:“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以下简称本局)或其所属分局。

三、监视查验检验期限:取样后7个工作天内。

四、验证登录之符合性评鉴程序登录模式系依据「商品验证登录办法」第3条规定实施。

五、型式试验受理地点:本局或所属分局;本局认可之指定试验室。

六、验证登录审查期限:7个工作天(等待补送数据或样品之时间不计;另抽测样品者,于样品送达后加计7个工作天)。

七、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于检验实施日期前取得证书者,其证书有效期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

八、表列商品采验证登录者,由报验义务人自行印制商品检验标识;采监视查验者,应于报验时申请核发商品检验标识,经办理监视查验登记者,报验义务人得向本局申请自行印制商品检验标识。商品检验标识应于商品本体或产品说明书或最小包装明显处标示。

九、表列商品之检验标准以本公告之版次为准,若有新增(修)订版次,则由本局另行订定实施日期。

十、表列商品之检验及标示:

(一)检验项目:依据CNS 15503「儿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检测「8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DMP、DEP、DBP、BBP、DEHP、DNOP、DINP、DIDP)含量」、「8种重金属(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含量」及依据CNS 15291「儿童衣物安全规范-儿童衣物之绳带及拉带」检验连颈帽及颈部之绳带及拉带

(二)标示查核项目:

(1)   产品名称。

(2)   主要成分或材质。

(3)   适穿身高。

(4)   制造日期(年、月、日)。

(5)   生产、制造商(委制商)名称、电话、地址及商品原产地。属进口商品者,并应标示进口商名称、电话及地址。

(6)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或警告标示。

(7)   商品检验标识。

十一、检验规费依「商品检验规费收费办法」计收。

十二、型式试验费依受理试验单位收费规定收取。

十三、表列商品查验方式及其他相关管理作业规定,由本局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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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