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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5 23:59
2015年4月7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420001500号,修订“应施检验水泥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修正对照表如下:
修正后
修正前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货品分类
号列
品名
检验标准
货品分类号列
卜特兰水泥
CNS 61
(2011年11月15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A
其他卜特兰水泥(限检验卜特兰水泥)
CNS 61
(2011年11月15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A
水硬性混合水泥
CNS15286
(2014年7月30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B
2523.90.90.00-6-B
其他卜特兰水泥(限检验采用高炉炉碴或卜作岚材料或以上两者,与卜特兰水泥或卜特兰水泥熟料制成之水硬性混合水泥)
CNS 15286
(2011年12月19日修订公布)
2523.29.90.00-2-B
其他水硬性水泥(限检验以炉碴与石灰制得之水硬性混合水泥)
2523.90.90.00-6-B
相关检验规定:
一、 表列水泥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自公告日起生效。检验方式仍采监视查验及管理系统监视查验双轨并行制。
二、 表列水硬性混合水泥商品自公告日起,依修正后之检验标准实施检验,修正前检验标准自公告日起停止适用。
三、 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之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非归属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4.9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