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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0-04-30 10:55
案例1
1.1 案例基本情况
1) A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认证范围是“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包括初次审核在内的连续四次例行审核,均未安排对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现场的审核。
2) B建设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初次审核,审核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未对认证范围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活动进行审核,包括施工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3) C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认证范围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再认证审核未安排对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的项目现场进行审核。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和第二次监督审核未安排所有认证范围内的在建项目现场的审核。
1.2 案例解析
1.2.1背景资料
1)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规定:认证机构应对整个认证周期制定审核方案,以清晰地识别所需的审核活动,认证周期的审核方案应覆盖全部的管理体系要求。现场审核应评价“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审核组信息获取的方法应包括面谈、对过程和活动进行观察、审查文件和记录等全部方式。
同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也规定,通常情况下,初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应在申请组织申请认证的范围涉及到的各个场所现场进行。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由于市场、季节性等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2)监理现场是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场所,施工现场是施工企业生产(施工)的场所,它们是组织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场所,涉及认证标准的大部分要求。标准的很多要求,包括主要的过程运作及控制,只有到了监理或施工现场才能审核到位。无论是初次审核、再认证审核,还是监督审核,都应对监理现场、施工现场进行审核。
3)对于A公司,认证范围是“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四次现场审核包括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均未安排对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现场的审核。对于监理服务提供,历次审核都只是书面审核已经完成的记录,缺乏对过程和活动的实际观察,审核员无法全面评价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是否符合要求,这样的认证审核有效性存在严重问题。
4)对于认证范围包括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时,初次认证次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应覆盖全部产品或服务类型,并对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过程和活动进行现场观察。监督审核虽然可以不覆盖全部产品或服务类型,但应选择有代表性的类型进行抽样,且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应覆盖全部产品或服务类型。
本案例中B建设有限公司初次审核,没有安排对“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活动实施审核,未覆盖认证范围内的全部产品或服务类型。C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再认证审核未安排对认证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的项目现场审核,随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第二次监督审核未安排所有认证范围内的任何在建项目的现场审核。不能满足认可规范及认证规则要求,审核有效性存在严重问题。
5)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关于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能否承揽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争议。对此问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给出了明确规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据此,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行后,没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如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等专业工程,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而未取得该项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则不能承揽该类专业工程。在安排工程项目现场时,需引起关注。
1.2.2涉及不符合条款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9.1.3.1 应对整个认证周期制定审核方案,以清晰地识别所需的审核活动,这些审核活动用以证实客户的管理体系符合认证所依据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证周期的审核方案应覆盖全部的管理体系要求。
9.3.1.3 第二阶段的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
……
d)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
……
9.6.2.2监督审核监督审核是现场审核,但不一定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并应与其他监督活动一起策划,以使认证机构能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持续满足要求保持信任。相关管理体系标准的每次监督审核应包括对以下方面的审查:
……
f)持续的运作控制;
……
9.6.3.2.1再认证审核应包括针对下列方面的现场审核:
a)结合内部和外部变更来看的整个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
1.3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与纠正措施
1.3.1原因分析(不限于)
1)相关人员对认可要求理解不充分。
2)认证机构对审核监理项目现场和施工项目现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审核方案策划程序中对临时场所审核及周期性审核方案策划、方案的调整等要求不明确。
1.3.2纠正与纠正措施
1)立即与获证组织沟通进行补充审核。如补充审核结果不能证明组织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持续满足要求,应暂停认证证书或缩小相应认证范围。
2)举一反三,检查是否还有类似问题发生,如发现类似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3)修订相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文件,完善对项目现场的审核要求。
4)对管理人员、审核员和认证决定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修订后的程序和作业指导文件的要求。
5)对管理人员、审核员和认证决定人员进行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有关要求、《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有关知识(包括监理现场和施工项目现场审核的要求)的培训。
案例2
2.1案例基本情况
北京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再认证审核时,审核组抽取的唯一在建项目“XX产业园一、二期电梯安装项目”仅为“乘客电梯”的安装,且该项目已于再认证审核前完成了竣工验收并交付。审核组在审核过程中未关注其它类型电梯的安装活动。
2.2案例解析
2.2.1背景资料
为了确保各类电梯的安全运行以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原国家质检总局为各类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分别制定和颁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如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明确其使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等电梯的安装,而不适用于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GB 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安装;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
从上述各类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可以看出,各类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各具特点,其安全要求不尽相同,所依据的标准或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为技术性法规)也不同。认证范围若涉及各类电梯,初次认证或再认证审核时须依据各自的法规要求覆盖认证范围内各类电梯而不能抽样,包括电梯安装现场也应覆盖各类电梯的安装。除非同一个法规的适用范围包括多类电梯,如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等电梯的安装,审核时可考虑抽取一种电梯如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即可,而不必都覆盖。
针对本案例,认证范围包括6类电梯涉及4个法规,再认证审核须覆盖4个法规所涉及的电梯,以确保有充分的审核证据表明认证范围内各类电梯的安装满足法规要求。
在本案例中,审核组抽取的在建项目仅为“乘客电梯”的安装,审核过程中未关注其它类型电梯的安装,不能证明认证范围内的其他类型电梯的安装满足相应法规要求。且“乘客电梯”安装已于再认证审核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实际上“乘客电梯”安装现场已不存在,该项目已失去了在建项目的意义。
2.2.2涉及不符合条款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1)审核过程不能覆盖认证范围内的全部产品,判定不符合9.2.1.3条款 ,针对初次认证和再认证而言,“整个审核所覆盖的范围应与认证文件中的范围一致”。
2)审核过程未见安装过程的现场,不符合9.4.4.2条款:“信息获取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a)面谈;b)对过程和活动进行观察;c)审查文件和记录”。
同时也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4.2.3.3条款规定:“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
2.3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与纠正措施:
2.3.1不符合原因可能为(不限于)
1) 专业审核员能力不足,不清楚不同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存在的差异和不同的法规要求。
2) 审核方案策划人员在策划时未就认证范围与受审核方进行充分沟通,未了解受审核方在认证审核期间电梯安装现场的相关信息,以作出合理的审核安排。
2.3.2纠正与纠正措施(不限于)
1)委派有能力的专业审核员进行补充审核,再由有能力的人员重新进行认证决定。
2) 若补充审核仍不能覆盖认证范围内各类电梯的安装,则应缩小认证范围,重新颁发证书。
3) 举一反三,委派有能力的人员对近期所审核的该专业的审核档案进行复查,重新评价审核的有效性。
4)对审核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审核的目的,确保每次现场审核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并确保初次认证或再认证的审核所覆盖的范围不应少于认证证书所确定的范围(为确保不少于认证证书所确定的范围,有时候初次认证或再认证可能需要安排多次审核)。
案例3
3.1案例基本情况
XX茶叶公司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范围为“许可范围内茶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的生产”,初次认证审核一阶段时间为7月11日上午,审核组没有开出问题清单,马上进入二阶段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11日下午~12日,审核存在下列问题:
1)CNAS确认审核组现场与组织负责人确认:组织办公地点在A市甲村14号,公司只有一个生产车间在A市乙村385号,每年6月以后为茶叶生产淡季,7月份公司停工,没有生产。审核组现场审核时未到生产车间;
2)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组织的住所:A市甲村14号,茶叶生产地址:A市乙村385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地址为:A市甲村14号,经营地址:A市乙村10号。
3.2案例解析
3.2.1背景资料
1)XX茶叶公司是茶叶生产企业,茶叶属于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只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者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等。由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对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一个企业有多个生产地址、生产多类别食品,均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注明。
XX茶叶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唯一的生产地址为A市乙村385号。但QMS体系认证证书上未包括茶叶的生产地址。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规则: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由于受到茶叶生长的季节性影响,茶叶生产企业的生产往往也有季节性。本案例中的茶叶公司属于这类季节性生产企业,每年6月以后是茶叶生产淡季,处于停工状态,未能对生产现场进行审核,违背了上述认证规则的要求。
3.2.2涉及不符合条款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9.3.1.2.2第一阶段的目的为:
……
d)收集关于客户的管理体系范围的必要信息,包括:
- 客户的场所
-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
9.3.1.3第二阶段的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
……
c)客户管理体系的能力以及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要求方面的绩效;
d)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
……
8.2.2认证文件应标明:
a)每个获证客户的名称和地理位置(或多场所认证范围内总部和所有场所的地理位置);
……
f)与活动、产品和服务类型等相关的认证范围,适用时,包括每个场所相应的认证范围,且没有误导或歧义;
……
3.3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与纠正措施
3.3.1原因分析(不限于)
1)认证机构没有考虑到企业生产的季节性,初次审核策划不到位,在生产淡季安排认证审核。
2)认证机构对一阶段审核的要求不明确,对进入二阶段审核的条件规定不清楚。
3) 审核组在一阶段审核时,明知XX茶叶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地址现场无生产时,仍推荐立即进入二阶段审核。
4)第二阶段审核组在未见对企业正常生产过程进行全面审核的情况下,仍然推荐认证注册。
5)相关人员对特殊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不清楚,未关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茶叶生产地址。
3.2.2纠正与纠正措施(不限于)
1)立即安排适当的时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地址进行补充审核,根据审核情况重新进行认证决定,重新界定认证范围覆盖的地址。
2)如不能立即实施补充审核,应暂停认证证书。
3)举一反三,对同类认证审核档案进行核查,如发现类似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4)修订相关程序文件或专业文件,明确一阶段审核要求及进入二阶段审核的条件;
5)就认证管理要求(包括审核时机、一阶段审核目的、进入二阶段审核的条件、推荐认证注册的条件等)和食品生产企业涉及的业务领域知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来源: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