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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1-12-22 13:07
标准GB/T 16886.10-2017用于评定从医疗器械中释放出的化学物可能引起的接触性危害,包括导致皮肤与黏膜刺激、眼刺激或皮肤致敏反应,器械中未知成分可导致人体接触时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在临床使用前要先评价器械潜在的不良作用。
本部分试验类型包括刺激试验和皮肤致敏试验,主要为动物试验,另增加体外试验和人体试验作为辅助。
本部分可作为基础文件,用于选择和实施能评价与医用材料和器械安全性相关的刺激和皮肤致敏反应的试验。
那么刺激与致敏试验到底讲了什么呢?小编已为您梳理出重点内容:
1刺激与致敏试验涉及的相关标准
2基本原则——逐步评价法
本部分要求逐步评价法,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
1)按照ISO 10993-9、ISO 10993-13、ISO 10993-14、ISO 10993-15和ISO 10993-18的基本原则,对试验材料进行表征;
2)试验材料文献检索;
3)按照ISO 10993-2,应考虑体外试验优先于体内试验;
4)体内动物实验:1)、2)、3)阶段获得信息不能进行风险评定时适用,目前对致敏作用只能通过体内试验测定;
5)非侵入性人体试验/临床试验:如材料被证实对动物无刺激、无致敏或无毒性,可考虑进行人体皮肤刺激研究。
3试验前的考虑
●总则
►需要强调的是试验前的考虑是非常重要的,其可以得出无需进行刺激和/或致敏试验的结论;
►非无菌样品只应通过局部试验进行研究。对不能保证无菌但认为是无污染的样品,可进行皮内实验但需要进行论证;
►GB/T 16886.1-2011的第5章内容同样适用于本部分。
●材料类型:应考虑医疗器械的原材料、制造和装配期间可能用做加工助剂(如润滑剂或脱模剂)的其他化学成分,以及装配粘合剂/溶剂残留物、灭菌残留物或灭菌过程所致的反应性产物。
●化学成分方面的信息:应确立材料化学成分方面的完整的定性数据,也应获取与生物安全性相关的信息及定量数据。如没有定量数据,说明应形成文件并进行论证。
4刺激试验
刺激是指一次、多次或持续与一种物质/材料接触所引起的局部非特异性炎症反应。
●体外刺激试验:目前本部分国内标准落后于ISO系列标准,ISO 10993-23中已明确提出经验证的医疗器械浸提液用于人重组皮肤模型。
●体内刺激试验:可用终产品和/或浸提液进行;已知为刺激物或是pH≤2或≥11.5的材料不进行体内试验,特殊情况需进一步风险评定时,应论证并形成文件。
Ø动物刺激试验:采用相关动物模型对材料在试验条件下产生皮肤刺激反应的潜能做出评价;主要适用于表面接触器械。
Ø动物皮内反应试验:通过皮内注射材料浸提液,对材料在试验条件下产生刺激反应的潜能做出评定;主要适用于植入、外部接入器械。
Ø特殊刺激试验:包括眼刺激试验、口腔黏膜刺激试验、阴茎刺激试验、直肠刺激试验、阴道刺激试验;适用于预期用于特定部位的器械。
●人体皮肤刺激试验:对人体接触程度高的化学物(如化妆品和洗涤剂)通常采用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以鉴别产生的危害;临床试验应按ISO 14155-1和ISO 14155-2的规定进行。
5皮肤致敏试验
皮肤致敏是指变态性接触性皮炎,或免疫介导的对某种物质的皮肤反应。目前只能通过体内试验进行测定:
●豚鼠最大剂量试验(GPMT):最常用、最灵敏的方法。
●封闭式贴敷试验(Buehler试验):适用于局部应用产品。
●小鼠局部淋巴结试验(LLNA):适用于单一小分子化学物,有一定局限性。
6解释试验结果的关键因素
本部分试验是开发安全性产品的重要手段,这些试验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解释。
由于试验步骤中使用的材料可能比实际用量大,因此用任何方法检验出刺激和皮肤致敏迹象不一定表明试验材料和器械不能使用,而需进一步分析。
按本部分描述的试验步骤得出的预测性试验结果不能单独成立,对任何阴性或阳性试验结果均宜进行严谨的持续性核查,结合其他信息来源(如历史经验数据、临床使用反馈等)进行比较,从而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来源:GB/T 16886.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