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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英国、瑞士医疗器械法规对DOC文件的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23-05-09 09:11

在制造商成功完成CE认证后,他们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DoC)。这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制造商会在其中声明他们的产品已经满足了适用立法的最低要求。
 
系统/程序包和定制设备的制造商也必须起草声明。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欧盟、英国和瑞士的医疗器械和IVD符合性声明要求。
 
1.欧盟符合性声明
 
MDR/IVDR
 
与旧指令不同,MDR/IVDR对要包含的信息提供了明确的说明:MDR第19条及附件IV和IVDR第17条及附件IV。
 
经济运营商: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包括制造商的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授权代表姓名及地址 制造商和授权代表的单一注册号(SRN),如果有的话 基本的uddi-di* 。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和商号 产品代码,目录号或其他明确的参考**,允许识别和追溯DoC所涵盖的设备 设备的风险等级预期用途。
 
公告机构信息(如适用): 姓名和身份证号 所发证书的证明 所执行的合格评定程序的描述 合格评定路线 参考适用于设备的任何通用规范。
 
声明: “欧盟符合性声明是由制造商全权负责发布的” DoC中的器械符合MDR/IVDR,如果适用,符合任何其他要求发布DoC的相关欧盟立法,例如RoHS 在适用的情况下,其他信息:这可以包括协调标准,这是自愿的;然而当使用时,设备/制造商应被假定遵守。
 
签署: 发出声明的地点及日期 签署人的姓名和职能,以及签署人的姓名和代表签名
 
额外的需求:根据需要不断更新DoC 将DoC翻译成欧盟官方语言,或提供器械的成员国要求的语言 如果设备受其他也要求DoC的立法约束,则将起草一份DoC,其中包含识别声明相关的欧盟立法所需的所有信息,例如有害物质限制(RoHS) 2002/95/EC。
 
一个DoC可能包含多个基本uddi-di。
 
除产品名称/商号外,可供识别和追溯的资料可由基本统一标识符-统一标识符提供。
 
2.英国符合性声明
 
UKCA标志
 
MHRA目前的医疗器械和IVD法规是基于旧指令的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很久以前,英国就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一道,将MDD转变为国家法律。然而,随着英国脱欧,MHRA正在制定他们自己的医疗器械和IVD法规。新法规将只适用于英国(北爱尔兰要求并将继续要求CE标志)。
 
由于英国医疗器械法规基于旧指令,制造商可以遵循上述欧盟符合性声明- MDD/AIMDD/IVDD部分中概述的要求,并进行以下修订:
 
1)引用的立法应该是2002年医疗器械法规(SI 2002 No 618修订版)(UK MDR 2002),而不是MDD/AIMDD/IVDD 参考UKCA标志,而不是CE标志;
2)引用英国负责人,而不是欧洲授权代表;
3)英国认可的公告机构,而不是欧盟公告机构。
 
3.瑞士符合性声明
 
MD标志
 
瑞士Swissmedic对于一类医疗器械符合性声明要求与欧盟相似。根据瑞士医疗器械指令和体外诊断器械指令的要求,瑞士符合性声明信息要求主要参考EU-MDR中的附录IV,具体变动如下:
 
1)依据法规修改为瑞士医疗器械/体外诊断指令;
 
2)语言必须为瑞士三大官方语言之一或英语,或翻译成这些语言;
 
3)授权代表修改为瑞士授权代表;
 
4)符合性标识满足瑞士法规要求。
 
瑞士现在仍处于欧盟法规认可过渡阶段。符合欧盟MDR要求的符合性声明在过渡期间内也是受到瑞士当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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