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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6-02 16:14
摘 要Abstract
促进全球医疗器械监管信赖,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全球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满足公众可及性诉求的重要途径。本文聚焦全球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医疗器械审评互信实践项目的成立背景、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探讨如何通过建立技术审评标准、推动审评认可、实现互信审批,促进全球医疗器械监管信赖。
Promoting global medical device regulatory reliance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o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lobal medical device industry, strengthen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and meet the demands for public accessibility.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establishment background, objectives, main contents, etc., of the Common Evaluation Reliance Practice (CERP) program of the Global Harmonization Working Party (GHWP). Moreover, it explores how to foster global reliance on 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 by establishing technical evaluation standards, deepening recognition of evaluations, and achieving mutually reliable approvals.
关键词 Key words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审评标准;审评认可;监管信赖
medical devices; technical evaluation; evaluation standards; evaluation recognition; regulation reliance
医疗器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逐渐与药品并驾齐驱,成为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医疗器械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疗器械的创新与发展,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全球公众的医疗可及性。近年来,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力度。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的报告[1] 显示,近70% 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实施上市前和上市后的监管。
然而,囿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模等因素,不同国家和地区医疗器械监管的发展程度不均衡[2],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要求和上市周期存在差异,制约了医疗器械在全球范围内的可及性[3]。为充分利用各国家和地区现有的监管资源和监管经验,缩短医疗器械在全球范围内的上市周期,满足全球公众对于医疗器械的可及性诉求,全球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Global Harmonization Working Party,GHWP)成立了医疗器械审评互信实践(Common Evaluation Reliance Practice, CERP)特别工作组,积聚成员国家和地区的审评经验和监管资源,协同推动全球医疗器械监管的趋同、协调和信赖。
一、CERP 特别工作组的成立
GHWP 是全球医疗器械领域历史最悠久、成员最广泛的国际组织之一。目前,已有34 个成员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非洲、南美洲,覆盖全球近60% 的人口[4-5]。GHWP 是由监管机构代表和行业代表共同参与的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交流平台,致力于通过不同国家和地区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和行业之间的对话和交流,促进医疗器械监管的协调、趋同和信赖。
2023 年11 月底, 第27 届GHWP 年会在上海召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新项目—— 医疗器械审评互信实践(CERP), 得到GHWP 各成员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业界代表的积极响应,并获GHWP 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特别工作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CERP 特别工作组,明确工作目标,分阶段逐步完善工作内容。
CERP 作为国际范围内监管信赖的实践项目之一,旨在通过制定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评标准,推动审评认可,减少重复审评,实现互信审批和监管信赖。CERP 的立项,对于扩展医疗器械监管信赖内涵、推动医疗器械技术要求的统一和法规要求的趋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相关情况介绍
目前,许多国际组织或国际合作项目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赖领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
1. 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
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PIC/S) 是成立于1995 年的国际药品检查组织。PIC/S 通过制定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标准性文件、加强检查员的能力建设和协调检查程序,确保GMP 检查质量的一致性。通过PIC/S 评估和认证的国家和地区药品检查机构,能够得到国际的认可,提升在全球的竞争力。
2. 医疗器械单一检查项目(MDSAP)
医疗器械单一检查项目(Medical Device Single Audit Program,MDSAP) 是由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nternational Medical Device Regulators Forum,IMDRF) 于2013年设立的优先工作项目之一,成员为美国、日本、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等。该项目对医疗器械生产商进行一次审核,即满足各参与国家和地区的GMP 要求,使监管机构实现单一检查。MDSAP通过制定统一标准、加强监管机构之间共享信息,来实现一次性检查,有效减少重复检查,节约检查资源。
3. 奥比斯计划(Project Orbis)
奥比斯计划(Project Orbis)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肿瘤卓越中心(Oncology Center of Excellence,OCE) 于2019 年启动, 由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组成。目的是通过联合审评,消除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的分歧,从而加快全球肿瘤药物的批准速度[6]。监管机构通过分享信息和数据以及联合审评的方式,提高审评效率。奥比斯计划加快了肿瘤药物的上市进程,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
4.《东盟医疗器械指令》(AMDD)
2015 年,东盟签署了《东盟医疗器械指令》(ASEAN Medical Device Directive,AMDD), 目标是协调东盟十国医疗器械法规,缩短医疗器械产品的上市时间。AMDD 概述了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要求、制定了统一的分类规则和通用提交文件模板,允许医疗器械制造商向东盟成员国的不同监管机构提供相同的产品注册文件[7]。依据AMDD,取得东盟任一国的注册证书,即可通过备案进入其他国家市场。AMDD 提升了东南亚地区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中的竞争力。
尽管在适用产品、工作程序以及合作方式上各有侧重,但上述探索均通过跨地域的技术信息共享和监管人员交流,达到了减少审评/ 检查次数的目的,提升了全球范围的监管效率。
三、CERP 的三个阶段
总体上,CERP 工作目标的实现分为三个阶段(图1)。第一阶段是通过制定产品清单等方式,循序渐进制定具体产品的审评标准。第二阶段是通过宣贯培训、信息共享等,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审评机构推动审评认可。第三阶段是在审评认可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互信审批机制,采取适宜的方式,实现监管信赖。
1. 制定审评标准
医疗器械结构组成复杂、种类繁多,不同的医疗器械产品之间技术特征差距大。为确保“建立审评标准”目标的实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产品清单,如成熟产品、创新产品、临床罕见病产品等。依据产品清单,分步制定相应的技术审评规范。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法规体制不尽相同,对于差异部分,应予以明确,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以确保审评标准的兼容性。
2. 推动审评认可
审评标准的信息共享是审评认可实现的前提。注册申报资料、技术审评报告、注册批准信息、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信息,均可作为实现审评认可的信息来源。审评人员的能力建设、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审评认可实现的坚实保障。审评认可是建立在审评共识基础上的,对审评结果的某种形式的承认,也是监管信赖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具化为简化审评流程或者认可审评结论等。审评认可的推进,对于缩短产品上市周期,提高审评效率有重要意义。
3. 实现互信审批
对于上市前环节而言,CERP 的目标是实现互信审批。随着信赖的逐步加深,技术层面的审评共识和认可可以外延到法规层面。单一审批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单向审批、共同审批、双向审批,还可以依据信赖实践的进展,进一步丰富。单一审评形式的多样性为医疗器械监管法规的趋同提供了有利条件,加速了医疗器械法规全球协调融合的进程。
四、CERP 的几点思考
1. 关于审评标准
建立技术审评标准是推动审评认可、实现互信审批的基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标准包括申报资料的审查要求、各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项目、方法学、结果可接受的判定要求。当达成审评共识后,采用该标准开展技术审评得出结论,将会同时被其他监管机构所采信,降低监管机构间重复审评。
技术审评标准的建立需要充分收集、归纳相关医疗器械监管机构的现有注册法规要求、指导原则或指南、标准文件,再根据具体产品清单建立各产品的技术审评标准。在全球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趋同的大形势下,各国家和地区对于某一产品的技术审评要求有很大程度是相同或相似的,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在技术审评标准中以“审评通识”列明;差异性技术审评要求以“地区性要求”进行列明。地区性要求是在建立技术审评共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内容,达到最终完全一致的技术审评通识要求。技术审评标准要求越具体,对于后续各监管机构达成共识越明确。
技术审评标准的建立,一方面有助于全面提升监管机构的上市前和上市后监管能力水平,持续优化上市前监管资源分配。另一方面,技术审评标准中包含具体性能指标,其内容较已发布的指导原则要求更为明确和具体,可操作性和实施性更强,有助于医疗器械申请人快速、准确了解相关监管地区的上市前技术审评要求。
2. 关于审评认可
审评认可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一是要建立统一的产品审评标准,而医疗器械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审评标准很难做到一蹴而就,需要分步骤、多层次推进,同时考虑到各国家和地区医疗器械监管水平的差异,还要注意审评标准的可操作性。
二是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在操作层面形成统一的认知。比如PIC/S,其人员的培训是其中的重要关键环节。在统一人员认知的前提下,还应有相应的审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保障。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意识到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并着手加强相关制度建设。IMDRF 专门成立良好审查规范(Good Regulatory Review Practices,GRRP)工作组,侧重于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制度的研究。
所谓审评认可,本质上是在一定的前提和基础上,承认某一国家或地区技术审评结论,从而简化注册审评流程,缩短审评时限。随着信息共享的进一步推进和监管信赖的深化,审评认可的形式可进一步丰富,比如东盟国家,可以直接认可对方的审评结论,不再进行技术审评,直接备案就可以上市销售。
3. 关于监管信赖
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同一医疗器械产品的审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倾向于采用国际公认的科学和技术标准,纳入各自上市前批准的监管要求,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目前,WHO 和IMDRF 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如WHO 关于监管信赖相关探索[8-9],IMDRF GRRP 工作组关于医疗器械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等。对CERP 而言,将在GHWP 搭建的线上、线下能力建设平台,如GHWP(广州)学院,开展面向监管机构和业界的监管信赖培训。
CERP 通过互信审批促进监管信赖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单向审批,是指双方或多方达成共识,认可某一方的审批结果。共同审批是指对同一类产品的注册申请,不同技术审评机构使用统一审评标准联合进行审评,作出共同上市的结论。双向审批是指不同监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一方作为参考机构作出审批上市的结论后,另一方作为信赖机构仅作法规要求的把关。
五、结语
实现医疗器械的监管信赖是一个长期和连续的过程。在开展审评互信实践的过程中,需要紧密依托GHWP 平台,稳健推动成员国家和地区双方或者多方的合作。通过开展能力建设和指南宣贯,加强各国家和地区审评人员之间的培训与沟通,制定审评标准,推动审评认可,实现互信审批,逐步从几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扩大到更大范围的合作,最终实现全球医疗器械的监管信赖。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