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53项食品接触材料国标发布,我国新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成型

嘉峪检测网        2016-11-23 14:03

 

2016年11月18日,53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其中,基础标准2项,产品标准9项,检测标准41项,其他食品相关标准1项。随着本批标准的发布,新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成型。在标准体系下,标准将分为四大部分: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和生产规范。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项基础标准未见大的修订;但多个产品标准的定义、适用范围、理化指标、迁移试验的特殊要求、相应的树脂清单均有一定的修订,个别标准修订较大。

 

1. 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中共由2项标准组成,分别是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和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这两项日期将于2017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

 

1.1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该标准为新设立标准,该标准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新标准体系的框架性基石。标准规定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等方面的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调整“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定义(新增对“润滑油”的要求)
  • 修订“非有意添加”的定义
  • 新增“有效阻隔层”的定义
  • 修订产品信息中符合性声明的要求和标签标识的要求

 

1.2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该标准取代GB 9685-2008。与2008版本相比,新版GB 9685-2016修改了标准名称、修订了标准范围的表述、修订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将术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修改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并修订了其定义、增加了术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及其定义。

对于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的附录清单,新版GB 9685-2016增加了对各部分附录的使用说明、调整了附录A的结构。添加剂的品种由958种扩充到1294种,增加了原卫生部和现卫计委在2012年至2014年发布的5个公告中的物质,同时也删除了一些高风险物质。

此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附录C金属元素的特别限制规定、增加了附录D塑料材料缩写含义、增加了附录E按照CAS号排序和音序排序的检索目录。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增加一条添加剂使用原则(条款3.5,关于列于GB 2760的物质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 允许使用的品种为1294种,较征求意见稿少了22种
  • 删除与GB 4806.1-2016 《通用安全要求》中重复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定义
  • 增加FCA号的定义
  • 调整附录A的使用说明

 

2. 产品标准

此次发布的产品标准中共有9项,涵盖了塑料、纸、金属、橡胶、涂料、玻璃、陶瓷和搪瓷材料及制品。这9项日期将于2017年4月19日正式生效,生效日期先于基础标准。

与旧版标准相比,产品标准普遍修订了标准名称,扩大了适用范围,从“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转变为“食品接触材料”。原材料要求也更加细化,增加多个原料清单,清单管理得以加强。同时,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标签标识要求也多有修订。迁移实验要求除有特殊规定的,其余均修订为遵照GB 31604.1-2015的要求进行。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金属、橡胶标准变动较大,其他数项标准也有一定的调整。

 

2.1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本标准综合4项现行国标(GB 13121-91、GB 14147-1993、GB 8058-2003及GB 12651-2003),整合标准的适用范围,修改标准适用范围为“本标准适用于接触食品的陶瓷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增加了对不同器型陶瓷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该定义同样适用于玻璃制品。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也有一定的修订。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增加对特殊类型陶瓷制品的迁移试验的特别要求
  • 删除了对于耐高温和可微波陶瓷制品的特殊标签标识要求

 

2.2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本标准替代GB 19778-2005中的相关内容。除标准名称和范围的修订,增加了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和玻璃制品标识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增加“口缘”和“飞边”的定义
  • 删除对于“铅”和“镉”的SML的限定
  • 增加了对于“口缘要求”的SML限定
  • 增加对特殊类型玻璃制品的迁移试验的特别要求

 

2.3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本标准代替9项现行国标及1个原卫生部公告。(GB 16331-1996、GB 9692-1988、GB 9693-1988、GB 9691-1988、GB 4803-1994、GB 15204-1994、GB 13115-1991、GB 13114-1991、GB 13116-1991、原卫生部2011年23号公告)的相关内容。

鉴于现行标准体系分为塑料树脂与塑料成型品两类标准,本次整合清理也将分别制定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及塑料成型品两项标准。塑料树脂标准适用范围仅限于聚合物树脂,预聚物、塑料材料、塑料薄片等塑料中间体以及塑料成型品由塑料成型品标准管辖。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原料的要求,明确规定食品接触用塑料成型品使用的树脂应符合附录的规定。未列入本标准名单的新树脂不得使用,需于上市使用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申请许可批准。

此外,该标准修改了迁移试验模拟物及试验条件;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增加对“热塑性弹性体”的范围限定
  • 删除了“理化指标”中对塑料树脂的“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迁移量”和“脱色试验”的要求
  • 细化了塑料树脂的标签标    识要求
  • 附录A的树脂品种由103种调整为102种

 

2.4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代替11项现行国标(GB 16332-1996、GB 9689-1988 、GB 17326-1998、GB 9688-1988、GB 9681-1988、GB 14944-1994、GB 9687-1988、GB 17327-1998、GB 14942-1994、GB 9690-2009、GB 13113-1991)。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修订对蒸发残渣项目指标、特定迁移限量规定、迁移试验方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增加“母料”的定义
  • 删除“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热塑性弹性体”的定义
  • 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由12 mg/kg修订为10 mg/kg
  • 重金属迁移量限量由1.2 mg/kg修订为1 mg/kg

 

2.5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代替GB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和GB 19305-2003《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种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及纸制品;增加了纤维原料及添加剂的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有补充及修订;迁移实验方法的特殊要求被列明。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修订标准名称
  • 修订“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定义
  • 删除“纸”、“纸板”和“纸制品”的定义
  • 原“表2 残留物及迁移物指标”拆分为现表2、3、4
  • 修订需进行“迁移物指标”测试的适用范围
  • 删除脱色试验的要求

 

2.6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代替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和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同时,经过修订和补充,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种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金属镀层),从而解决不锈钢和铝以外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缺乏适用标准的问题。

此次正式发布的金属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变化有:

  • 原材料要求有较大变化:删除了多项对金属基材、镀层和焊接材料中“杂质元素”的含量、残留量要求
  • 理化指标中的迁移物指标数值有近5-20倍的提升
  • 删除理化指标中对于“杂质元素”和“合金元素”不同的SML要求
  • 删除理化指标中对Al, Sn, Sb和Zn的SML要求

 

2.7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本标准代替8项现行国标(GB 4805-1994、GB 9680-1988、GB 9682-1988、GB 9686-2012、GB 11676-2012、GB 11677-2012、GB 11678-1989)。

本标准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原料要求,修订并增加了理化指标;增加了附录A食品接触用涂料和涂层原料要求。食品接触材料涂料使用的树脂需从附录A中选择。

与征求意见稿的相比的主要变化:

  • 明确本标准不适用于纸涂料及涂层
  • 删除理化指标中对甲醛、游离酚、六价铬和氟的SML要求
  • 增加对于重金属迁移量迁移测试方法的特殊要求
  • 附录A的树脂品种由110种调整为105种
  • 原针对现有涂料及涂层国家标准批准使用的9种树脂的限制条件被整合入附录A中

 

2.8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代替GB 4806.1-1994《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标准适用范围有较大修订。技术要求中,增加了原料要求,规定需符合附录A的相关要求;理化指标也有一定的修订。此外,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此次正式发布的橡胶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变化有:

  • 将“硅橡胶”纳入标准适用范围中
  • 明确“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亦适用本标准
  • 增加“天然橡胶”、“硅橡胶”的定义
  • 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由40 mg/kg修订为10 mg/kg
  • 删除理化指标中Zn迁移量、N-亚硝胺迁移量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量的的要求
  • 表A.1合成橡胶用基础聚合物品种由36种调整至24种
  • 新增表A.2 硅橡胶用基础聚合物清单(共19种)

 

3. 检测方法

在检测方法中,通用性检测方法之一GB 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实验通则》已于去年9月正式发布。迁移量试验中的食品模拟物、时间和温度的选择与欧盟塑料法规的相应要求趋同。

本次发布的41项检测方法中,既包括如GB 5009.1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该通用性检测方法,也包括针对个别物质的检测方法,如三聚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酯和重金属等物质迁移量的检测。这批检测方法的生效日期均为2017年4月19日。

本次发布后,检测标准体系更为完善,为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中的理化指标和物质限量的检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 生产规范

本次发布的标准中没有新的生产规范类标准。去年9月发布的GB 316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MP)的一年过渡期已结束,今年9月GMP已正式实施。 

分享到:

来源:INT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