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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金华香肠检出类瘦肉精

嘉峪检测网        2015-10-22 23:37

     信息时报讯 (见习记者 刘芳) 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8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华香肠(腌腊肉制品)检出禁止使用的兽药沙丁胺醇(限畜肉)。据了解,沙丁胺醇属兴奋剂类药物,为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业内资深专家指出,沙丁胺醇本用于治疗呼吸道疾病,但与瘦肉精有类似作用,同样能提高生猪的瘦肉产量,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此被国家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不得在畜禽养殖中添加。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此,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给记者发来回应称,金字火腿本批次少量产品沙丁胺醇指标超标,系由原料带入的个别偶发性事件,属于当前我国生猪养殖没有形成集约化生产阶段的偶发个例。另外,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王蔚婷还表示,金华香肠广州没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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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作者: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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