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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将精简44%

嘉峪检测网        2017-07-18 19:16

7月13日,质检总局开门搞改革,在京举行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听证会。国务院审改办有关同志参会指导。

 

作为国务院审改办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4个试点单位之一,质检总局在前期调研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定“设立认证机构审批”为试点项目之一,积极探索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经过慎重研究,按照无上位法依据、申请材料之间是否可相互印证和包含、是否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信息等原则和标准,拟定取消现有“设立认证机构审批”行政许可初次申请及变更、延续等许可后续环节所需共66项申请材料中的29项,精简比例达44%。

 

为确保精简方案符合实际并能取得实效,按照国务院审改办要求,质检总局决定以听证会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并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35家认证机构中选取了9家进行听证。同时为保证听证意见的多元化和权威性,还邀请了6名法学专家、行业专家和行业协会代表参与听证。会上,15名听证代表和专家结合精简方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代表们普遍认为,精简和规范“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将会极大地便利行政许可申请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疏通“最后一公里”中的堵点,让行政机关把精力更多地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放到提高政府机关服务水平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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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