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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6 00:00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近期修订了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高度关注物质清单新增至总共161种SVHCs。
该法律义务适用于列入候选名单的物质、其混合物或物品。
任何产品含有以下物质,如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形,其生产者及进口商应从2014年12月17日起的6个月内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
• 每生产者/进口商产品中所含的此物质数量超过1吨/年;且
• 此物质在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1%。
请点击此处,了解详细信息。 (PDF, 768 KB)
来源:Greater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