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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记录应保存多长时间?

嘉峪检测网        2018-07-16 10:16

认可准则4.12.2.1条规定“实验室应将原始观察记录、导出数据、开展跟踪审核的足够信息、校准记录、员工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这一条提出了保存技术记录的要求,我们可以把“规定的时间”理解为有关技术文件或实验室自己在质量文件中做出的明文规定。

有的技术文件对技术记录的保存期限提出了要求。例如,CNAL发布的《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玩具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中规定:“所有检测记录,包括原始记录、校准、检测报告必须至少保存三年。”又如,CNAL发布的《实验室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中规定:“校准记录宜保存适当较长的时间,以监视校准装置的稳定性和被校准样品的复现性。”前者给出了最短时限的规定,后者所确定的保存期限则以能监视校准装置的稳定性和被校准样品的复现性为准。
若技术文件无相关规定,则实验室可以从实际出发,根据所保存技术记录的用途,在体系文件中做出明文规定。

关于记录需要保存多长时间的问题,我们可以看认可准则的规定:

 

CNAS-CL52:2014规定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技术记录,包括检测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3年;

2、如果法律法规、CNAS专业领域认可要求文件或客户规定了更长的保存期要求,则实验室应满足这些要求。

3、人员或设备记录应随同人员工作期间或设备使用时限全程保留,在人员调离或设备停止使用后,人员或设备技术记录应再保存3年。

4、技术记录,无论是电子记录还是纸面记录,应包括从样品的接收到出具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过程中观察到的信息和原始数据,并全程确保样品与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对应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

4.5.27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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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测计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