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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9-07-31 17:31
SVHC候选物质清单更新至201项
2019年7月1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官方网站上新增4项SVHC候选物质,至此SVHC候选清单已增加至201项物质。新增的4项物质分别是2,3,3,3-四氟-2-(七氟丙氧基)丙酸及其盐和酰基卤化物(包括单体和组合)、2-甲氧基乙基乙酸酯、4-叔丁基苯酚、三(4-壬基苯基,支链和直链)亚磷酸酯(TNPP)(含≥0.1%的支链和直链4-壬基苯酚)。建议企业及时了解产品中相关物质信息,确保产品合规。
欧盟发布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2019年6月25日,欧盟发布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新法规已于201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原法规(EC) No 850/2004被废除。新法规附录I中新增十溴二苯醚(decaBDE),并修订多溴二苯醚类物质的限值要求,即物质中四溴、五溴、六溴、七溴和十溴二苯醚分别不得超过10 mg/kg,混合物和物品中四溴、五溴、六溴、七溴和十溴二苯醚的总和不得超过500 mg/kg。而与旧版法规类似,新法规仍规定多溴二苯醚类物质的限制要求不适用于欧盟RoHS指令2011/65/EU管控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及一些特定产品。另外,新增五氯苯酚(PCP)及其盐和酯的管控要求,禁止PCP以该物质及其混合物和物品的形式进行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
欧盟RoHS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限制要求正式实施
欧盟RoHS 指令2011/65/EU(RoHS 2.0)的修订指令(EU) 2015/863规定,自2019 年7 月22 日起,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修订指令中新增的4 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的限制要求。SGS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电子企业,所有输欧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目前都需要满足RoHS指令中关于10项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属于电子玩具类的产品,还需遵循REACH 法规附录XVII 中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要求)。在此背景下,欧盟成员国执法机关也可能重点加强对4 项新增物质的监管。
中国RoHS 2.0合格评定制度“供方符合性标志”公布
2019年5月16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正式发布。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根据《实施安排》,企业应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完成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合格评定,并标识相应合格评定标志。2019年7月3日,官方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符合性标志”的公告》,明确了自我声明方式所使用的“供方符合性标志”,如下图:
欧盟推出手机APP加强SVHC含有信息调查
2017年,德国联合13个欧盟成员国的20个项目伙伴共同发起了AskREACH项目,该项目会建立一个数据库,并会依据这个数据库开发一款面向消费者的手机APP以便于消费者查询产品中是否存在SVHC候选物质。消费者可以通过与APP相关联的数据库获得产品中SVHC物质的含有信息,如果数据库中没有信息,APP会自动向供应商发送索要SVHC信息的要求。目前数个欧盟成员国已经开始在市场上对该APP进行测试,现场测试人员将访问商店,扫描产品条形码并向企业发送SVHC的调查请求。正式版APP预计于2019年8月发布。该APP在方便消费者向企业索取SVHC信息的同时,无疑也对企业的SVHC管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SGS建议广大输欧企业进一步加强SVHC管控工作,确保及时掌握产品中的SVHC信息以便有效应对未来消费者的调查请求。
来源:SGS限用物质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