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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3-30 22:51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简称“MDR”)已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执行;MDR实施后所有经济运行商和其利益相关者以及相关公告机构必须满足MDR法规新要求,但同时也给很多制造商预留了过渡期限及补充规定,Medical device coordination group,即医疗器械协调小组在2020年3月发布了MDCG 2020-3过渡期协调标准,对MDR Article 120进行了扩展补充,该指南澄清了构成MDR第120(3)条“设计重大变更”和“预期用途重大变更”的内容。
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的规定,过渡期内NB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MDD和AIMDD证书三年过渡期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那么在这三年的过渡期内制造商如何按照“遗留器械”的标准迎接好公告机构年度审核呢?
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下MDR法规从何而来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1952年的欧洲共同体到1958年为了避免战争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到1967年为实现经济一体化组建欧洲经济共同体再到1993年为转变政经一体化而成立的欧盟;而我们所熟知的MDD:93/42/EEC实际就是在1993年欧洲政经一体化进程中为保证医疗器械在欧洲共同体内部自有流通,为使用者及第三方提供高水平的保护而制定的医疗器械指令;
早期欧盟已初建立了医疗器械法规架构,表现为:
1.用指令建立基本要素
2.各国成员根据指令,制定各自的法规
3.用欧盟协调标准控制产品技术细节。
直到出现了PIP工业硅胶植入物事件,将制造商和公告机构推上了风口浪尖,使得欧盟重新开始对MDD监管不足的审视,进而颁布了MDR法规,此时,欧盟委员会认为,随着最近发布的《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5》和《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6》,在改善公告机构绩效和加强欧盟监管体系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将继续。MDR法规主要的法规特点就是在公告机构和临床分析上做了充足的MDCG协调补充,对于NB的指南文件是25份,对于临床分析上的指南文件是12份;
MDR法规进一步明确了NB的职责;通过EUDAMED数据库直接获取一手为过滤的信息;通过MDCG和专家委员会对信息分析,提供建议;时刻保持市场监督,直接掌握上市后信息;
从MDD到MDR实际上是对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和责任的再分配,保证了相关方的权力,增加了他方的责任;
二、持MDD证书的客户如何应对公告机构年审
自2021年5月26日以来,过渡期下遗留器械的制造公司或贸易公司已经经历过了公告机构在MDR法规下的年度审核,进而也面对了很多新法规下的不符合项整改;我们主要罗列以下几点问题供大家参考:
1. 更新体系文件。
过渡期下应对公告机构年审的话需要将REGULATION (EU) 2017/745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合到质量手册中,可以写上依据MDD+MDRArticle(120),可以新增法规符合性负责人任命书(MDR法规要求),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于质量手册末节引入的MDD指令要求也要相应的改为MDR法规要求;程序文件中警戒系统控制、上市后监督PMS、PMCF、PUSR控制、EUDAMED、UDI数据库控制、注册控制、变更控制(不能有设计及预期方面的重大变更)等MDR法规下需要新增的程序文件要依据企业自身实际编写好。当然原先按照MDD编写的CE技术文件控制程序文件也要对应MDR修改;表单记录方面,注册证据(SRN&EUDAMED、UDI-DI等记录);没有重大变更发生的相关记录;MDR培训记录(有无参加公告机构组织的MDR法规培训,没有的话会被开不符合项);内审、管理评审需要按照MDR(120)(3)以及过渡期协调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对于评审目的、结果需要落实到MDR法规里,内审检查表对于管理层的检查要点要依据MDR法规填写;
2. 公告机构会着重审核MDR法规下的PMS计划。
因为这部分数据内容会是后期MDR临床数据的支撑,企业相较于原先的MDD指令下被动的接收市场反馈和投诉,需要建立监管体系,更主动的去收集PMS数据,依据MDR(83-86)要求策划实施和维护规定动作,制定PMCF计划和完善PMCF报告;IIa类产品每2年需要提供PSUR报告、IIb类以上产品每年都需要提供PSUR报告,III类及植入性医疗器械需要经过公告机构上传至主管当局,以及传至后期开放的EUDAMED数据库中;
3. 产品的检测报告如模拟运输报告、灭菌验证报告必须提供。
MDR法规对制造商的包装及灭菌环节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最新的MDR申请表到最新的CE清单再到相应的包装、灭菌检测报告可见一斑;
4. 审核老师现场还会重点关注产品的标签
主要是CE和灭菌/无菌标签不能出错;标签制定需要按照MDR法规附录第III章内容及iso15223-1:2021标准执行,所有打上CE公告机构代码或CE标识标签的纸箱或外包装要有欧代信息,如果是出口到欧洲之外的,尽量不要打CE标记,避免不必要的投诉;有些公告机构会有要求与欧洲代表重新签订欧代协议。由于是过渡期的政策,MDD遗留器械对应的欧代协议需要企业与欧代协定好,按照MDD+MDR(120)、MDR11(3)(c)to(g)的要求重新签订欧代协议;
5. 今年年核后,大部分医疗器械企业将面临MDR换证准备工作,
我们建议2022年末可以开始向公告机构咨询填写MDR申请表,2023年下半年迎接公告机构审核,准备阶段将有长时间的技术文件评审、检测报告、临床评价等考验,必须要拉长战线。
三、如何申请SRN、准备UDI
经济运营商单一注册号SRN,这是经济运营商在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系统)注册必须经历的一步,企业想要出具MDR法规下的符合性声明,必须要提供相应的SRN码;企业可以通过合作的欧洲代表进行SRN注册;UDI中basic Udi 由于也是MDR 符合性声明中要求的一环,加之有些欧洲客户会让企业提供,所以可以先向GS1了解情况,然后准备起来,目前对于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自2021年5月26日起适用UDI的要求;对于lla和lb类器械,应自2023年5月26日起适用UDI的要求;对于I类器械,应自2025年5月26日起适用UDI的要求。
在三年过渡期内的遗留器械年审中,企业一方面需要应对MDD+MDR(120)的审核,建立相关程序文件,保证过渡期间无重大设计及预期方面的变更,另一方面蓄力MDR证书申请工作,了解欧洲数据库系统EUDAMED,获取SRN、建立UDI系统,补充上市后监督控制数据,加强PMS与风险管理、IFU、临床评估等方面的衔接,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从MDD到MDR的转换必行,从MDD到MDR的转变也必成;
来源:德大器械产业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