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10/2011的最新修订法规 (EU) 2023/1442。新法规将于20天后(2023年8月1日)生效。
过渡措施
(1)符合新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 10/2011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至库存用完。
(2)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制品的中间材料和产品,符合本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 10/2011法规,并在2024年5月1日后首次投放市场,但不符合本法规,该中间物质或产品的符合性声明应表明其不符合本规定,且只能用于制造将于2025年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塑料材料和物品。
(3)使用水杨酸(FCM No 121)或者使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可在2025年2月1日后继续首次投放市场,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已根据(EC) No 1935/2004法规第9条向主管当局提交了该物质的授权申请;
b.使用该物质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其使用仅限于申请中描述的预期使用条件;
c.根据((EC) No 1935/2004法规第9(1)(b)条向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中包括一项声明,说明该申请是根据本段提出的申请;
d.管理局认为申请书有效。
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的是EU10/2011的附件I授权物质清单。主要涉及的物质包括:水杨酸、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塑化剂、三乙醇胺、高氯酸、抗氧剂1222等。
详细信息如下。
1.删除第96号物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和第121号物质水杨酸。
2.塑化剂修订如下:
DBP迁移限值从0.3mg/kg降低为0.12mg/kg;
BBP迁移限值从30mg/kg降低为6mg/kg;
DEHP迁移限值从1.5mg/kg降低为0.6mg/kg;
C9 (DINP)迁移限值从9mg/kg降低为1.8mg/kg,并且不得与以下物质(FCM NO.157, 159, 283, or 1085)结合使用。
DBP、DIBP、BBP和DEHP的总和,用下式表示为DEHP当量:DBP*5 + DIBP*4 + BBP*0.1 + DEHP*1。
3.三乙醇胺(CAS 102-71-6)由以前的单个物质迁移变成第37组物质三乙醇胺和盐酸加合物之和。
4.高氯酸盐变成第38组物质,高氯酸盐迁移之和限值为0.002mg/kg。
此外,还有抗氧剂1222(CAS 976-56-7),PHBH(CAS 147398-31-0)等多个物质进行了修订。
更多信息可见欧盟官方公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3.177.01.0045.01.ENG&toc=OJ%3AL%3A2023%3A177%3A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