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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答疑】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比较新旧场地生产设备情况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嘉峪检测网        2023-09-04 15:51

【问】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比较新旧场地生产设备情况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变更前后生产设备的生产厂家及型号、材质、关键技术参数、设备原理等资料;

(2)基于设备的性能、关键技术参数等对比,通过批生产和/或工艺验证情况来证明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的匹配性;

(3)按照相关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对设备变更管理类别进行评估,指导原则提到的变更情形包括:

①《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微小变更

中等变更

重大变更

相同设计和工作原理的生产设备替代另一种设备

不同设计和工作原理的生产设备替代另一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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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CDE于2017年发布的《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对于上市后变更生产设备有更为详细的分类表述,如延长总冻干时间的冻干设备的替换或增加为重大变更。

②《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生产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应树立生产设备是为药品质量服务的理念,充分考虑生产设备工作原理、设备的适用性,以及可能引起的变化,评估生产设备的改变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微小变更

中等变更

重大变更

前处理中,在设备工作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因生产设备型号、规模的改变而引起的工艺参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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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微小变更

中等

变更

重大

变更

原液:符合前提条件⑬⑭

⑬变更设备后工艺参数不超出已验证的范围。不降低无菌水平/微生物限度;

⑭同等设备(设备设计相似,操作原理相同,采用相同或更高等级的产品接触材料制造。等效设备应提供与前设备加工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产品。)替换现有设备。非生产工艺相关的设备、不影响生产工艺和注册信息的设备变更按照GMP管理。

 

制剂:符合前提条件④⑨⑳

④变更前后执行相同的、已验证的生产工艺;

⑨制剂无菌水平/微生物限度水平不受影响。若制剂工艺中存在病毒灭活\去除工艺,不应影响病毒去除/灭活工艺;

⑳同等设备(设备设计相似,操作原理相同,采用相同或更高等级的产品接触材料制造。等效设备应提供与前设备加工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产品。)替换现有设备。非生产工艺相关的设备、不影响生产工艺和注册信息的设备变更按照GMP管理。

原液:符合前提条件⑬⑮

⑬变更设备后工艺参数不超出已验证的范围。不降低无菌水平/微生物限度;

⑮设备变更不会对其他设备造成影响。变更前后的设备与原液接触的材质或操作原理不发生改变。

 

 

 

 

 

制剂:符合前提条件④⑨⑲

④变更前后执行相同的、已验证的生产工艺;

⑨制剂无菌水平/微生物限度水平不受影响。若制剂工艺中存在病毒灭活\去除工艺,不应影响病毒去除/灭活工艺;

⑲与制剂接触的材质或操作原理不发生改变。变更设备不对其他设备造成影响。

原液:不符合微小变更、中等变更所列前提条件

 

 

 

 

 

 

 

 

 

 

制剂:不符合微小变更、中等变更所列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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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