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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答疑】境内第一类生产备案核发或变更时,备案人在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中应关注哪些问题?

嘉峪检测网        2023-09-22 10:19

【问】境内第一类生产备案核发或变更时,备案人在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中应关注哪些问题?
 
【答】参照《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五条的要求,备案人自有厂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租赁厂房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涉及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规划用途或设计用途不应为“住宅”;备案人还应提交厂区地理位置图等文件。
注意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中涉及生产地址的信息应与企业申报的生产场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可上传相应的说明文件,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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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