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要求
根据标准方法要求,对原始记录进行核查,原始记录要以满足标准为第一原则。
如果发现现有原始记录不能体现标准方法的完整关键信息,需要在原始记录中增加相应的信息
如果原始记录设计有缺陷,应对现有原始记录进行修订或重新设计,并按照机构文件管理要求进行受控。
2、核查内容
a)检测任务信息:
任务编号、采样记录、送检日期、分析日期;
b)依据的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和编号,包括前处理过程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和编号;
c)样品信息:样品编号、样品类别等;
d)检测项目名称;
e)仪器设备信息:
包括前处理和检测分析仪器的规格、型号、仪器编号、校准溯源有效期、实验过程中所设置的仪器设备关键参数信息等;
f)所用标准物质信息:
包括标准物质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溯源有效期、配制日期等;
g)测试条件:包括仪器条件、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等;
h)测试过程的关键信息:
包括校准曲线或仪器校准过程、与计算有关的样品体积信息、实验观察结果、参考数据、监测结果等;
i)如果有检出限,需要记录检出限的数值;
j)计算公式;
k)质量控制结果评价:包括合格范围、测定结果和结果判定;
l)分析人员、审核人员的识别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