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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11-28 09:14
【问】当中药制剂质量标准质控项目较少时,如无含量测定项等,延长有效期应如何开展研究?
【答】如果药品质量标准不能较好地反映药品质量,对于药品质量的可控性低,仅依据药品标准难以评估稳定性考察期间药品质量的变化情况的,应根据中药制剂特点,开展质量及药品标准研究工作,选择合适的考察指标及检测方法,如增加相关有效/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的含量测定项,对新建分析方法进行全面的方法学验证,并在稳定性试验期间考察新增项目。
【问】药品延长有效期,需要提供三批样品的长期稳定性考察数据,是否必须为连续三批?
【答】药品有效期延长一般建议采用连续三批上市生产规模的药品。如非采用连续三批上市生产规模的样品,应提供充分理由证明其合理性。
【问】化学药品延长有效期,涉及多种包装材质或包装规格,是否每种包装材质、包装规格均要求进行稳定性考察研究?
【答】涉及不同包装材质的药品延长有效期,需要对每种包装材质进行研究。涉及同一包装材质的不同包装规格,通常制剂的每一种包装规格均应进行稳定性研究,如经评估认为可行,也可参考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多包装规格的稳定性研究设计,如括号法或矩阵法稳定性试验设计等。
来源: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