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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5年第61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24 15:52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61号
【发布日期】 2015-05-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中国苹果获准出口美国。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苹果出口美国。
 
  附件: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20日
 
编辑:food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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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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