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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7-23 16:23
2011年6月22日,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就新的欧盟标签法规达成协议,新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1、食品包装标签中的强制性营养声明:须在包装上标示关键营养信息如能量、脂肪含量、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蛋白质和盐等,且信息须以每100克、每100毫升或每份食品(须经欧盟委员会规定每份食品量)表示,并标注每日推荐摄入量。
2、致敏性物质标注:应在成分清单中以显眼的方式标注致敏性物质,以使消费者可以一眼看到致敏性物质信息。
3、原产国标签标注:将须标注原产国的食品范围扩大,增加了猪肉、绵羊肉、山羊肉和家禽肉(原有食品为:牛肉、蜜糖、橄榄油以及新鲜水果和蔬菜等若干类食品)。
4、避免误导消费者:如含有重组肉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中标注“重组肉”;含有植物油的食品应标注植物油的来源。
5、生效时间:除营养声明外,新法规将于生效后3年开始实行。营养声明则于法规生效后5年开始实行。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