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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的公告(2012年第21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05 15:16

【发布单位】 国家认监委
【发布文号】 2012年第21号
【发布日期】 2012-08-0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相应产品认证,但证书已到期失效的,由原颁证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后,在按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1)实施认证时转换期可从生产企业首次提出认证申请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
 
  国家认监委
 
  2012年8月7日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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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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