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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49
本报合肥讯(倪鹏辉 记者洪敬谱)记者6月上旬从安徽省郎溪县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该县消协成功调处了一起加价提车的消费投诉,最终消费者以原价提走了新车。
今年年初,郎溪县消费者胡先生在该县一家汽车经销商处订购了一台汽车,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约定价格16万,胡先生按约定支付了定金4000元。然而等到提车时,又被要求加价2000元,经销商解释说是4S店收取的费用。胡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提出换车的要求又被拒绝,经销商表示就算不买这台车,定金也不会退。协商无果之下,胡先生来到郎溪县消协请求帮助。
郎溪县消协认为,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并未有加价提车的约定,经销商属于在明码标价之外变相提价,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及《消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郎溪县消协反对经销商的这种违法加价的行为,希望经销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
在法律和事实面前,最终,经销商放弃加价的要求,同意胡先生按原价提车。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