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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5-18 03:07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美消费也进入了爆发式的发展期。国家药监局将医疗美容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围,陆续提出了相关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加强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监管与治理。美容医疗器械进入了分类监管的新时代。
众所众知,医疗器械上市前注册申报环节主要为:产品研制—分类界定—非临床研究(性能研究、生物相容性等)—临床评价—注册申报;
1、分类界定
首先,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围的美容产品与常规医疗器械一样,需要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进行分类界定。常见的美容类医疗器械有:医用敷料、面部注射填充物、植入体、埋植线、光波类、射频类、超声类等,根据其不同的成分、作用原理、适应症对应不同的医疗器械分类。
例如:常规起物理屏障作用,用于浅表性创面医用液体敷料可以被界定为二类医疗器械,但成分中具有药理作用,用于促进创面愈合、组织再生和修复的液体敷料被界定为三类医疗器械。射频类美容产品作为医疗器械注册的,射频能量仅达到真皮层的可界定为三类医疗器械,作用于真皮层以下的界定也三类医疗器械。
2、非临床研究
分类界定明确以后需要对产品进行非临床研究,非临床研究的中心思想是为了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除了对产品原材料、性能、质控的研究资料,还需要通过非临床动物实验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这部分研究在过去很容易被忽视,随着指导原则不断出台,越来越严格和规范,也是最容易在注册申报时被专家要求补充材料的。
非临床动物实验主要包含两个部分:生物相容性研究和有效性研究。生物相容性研究验证产品在体的安全性,为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提供一定的依据,尤其是产品中添加了新的成分、新材料或者新的适用范围。有效性研究也不可忽视,但并非所有产品都需要进行非临床有效性研究,要根据产品的应用范围进行具体分析论证,考虑是否有合适的动物模型,是否可以通过其它方法侧面证明有效性,以及是否有进行动物有效性研究的必要。
非临床研究之生物相容性
美容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物相容性研究仍然参照GB/T 16886标准执行,主要包含:细胞毒性、致敏、刺激或内皮反应、急毒、亚毒、遗传毒性、皮下植入、血液相容性等内容。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应用范围考虑评价试验。例如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除血液相容性外其它项目都需要进行评价。如果是预灌封(带注射针)的产品,注射针如果是未经注册的产品,也需要单独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
除了上述项目外,如果产品是凝胶类还需要进行热源检测。产品具有生物活性成分,如微生物发酵而来的产品,还需要进行外源病毒因子的检测,以及免疫原性检测。可吸收产品,如透明质酸钠、壳聚糖等还需要进行降解实验来验证产品的降解性能和周期,以指导临床使用剂量、频率。 另外,很多实验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需要独立完成,可以进行合并实验,例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降解试验和急毒、亚毒、致敏等可以合并进行。
非临床研究之有效性研究
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对于产品提出的功能需提供有效性的证明材料。美容类医疗器械多是需要临床研究中提供有效性资料,例如颌面部植入材料、用于填充减轻皱纹的产品的有效性是无法通过动物实验来进行评判的,需要在临床研究中进行。但有些作用原理在临床上不能更好的定量或定性判断的,例如促进皮肤修复、胶原再生、保持真皮成纤维细胞活性、射频脂肪消融等类型的产品,可以进行动物实验来验证其效果。
《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2021年修订版)》中提出,可以进行动物实验评估产品有效性,作为产品有效性的支持性资料。同时,明确了十一项是否开展动物试验的决策案例以及其他几十种可能开展动物实验的品类。其中,与医疗美容相关产品有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生物敷料、含壳聚糖敷料等。
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提出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可以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其中,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目录由NMPA制定、调整并公布。
来源:Meda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