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问题
如果产品和包装里没有单独的“合格证”,如图1所示,而是在使用说明书上预先印刷了“合格证内容”可以吗?
图1 合格证示例(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产品合格证预先印刷在使用说明书上也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要求产品或其包装上“要有”合格证明,并没有具体规定是什么方式。
2、“合格证明”是制造商明示产品符合质量检验规范,所有不合格的产品没有出厂,换句话说,尽管是预先印刷在使用说明书上“合格证内容”,但是只有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附上使用说明书出厂,不合格的产品不会附上有“合格证明 ”使用说明书出厂。
3、“法无禁止即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没有禁止在使用说明书上印刷“合格证内容”。
三、标准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