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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3-12-07 16:01
刚刚,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塑料容器乙二醇测定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内容如下:
4215 塑料容器乙二醇测定法
本法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G(PET G)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塑料容器中乙二醇的测定。
试剂
(1)高碘酸溶液 称取高碘酸125mg,将其溶解于10ml水中,即得。
(2)硫酸溶液 将50ml硫酸缓慢加入50ml水中,在加入过程中不断搅拌,并将其冷却至室温,即得。
(3)亚硫酸氢钠溶液 称取亚硫酸氢钠100mg,将其溶解于10ml水中,即得。本溶液配制后7日内使用。
(4)变色酸钠溶液 称取变色酸二钠二水合物100mg,将其溶解于100ml硫酸中,即得。本溶液应避光保存,并在配制后7日内使用。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乙二醇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并用水溶解,再逐级稀释成浓度约为1μg/ml的对照品溶液。
供试液的制备 取试样适量,加入提取介质水至其标示装量的90%,并使提取液总量不少于30ml。将试样用防渗透密封装置,如铝箔和适用的盖,密封。然后在49℃±2℃下放置10天,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将提取液转移合并至一洁净玻璃容器中,混匀,作为供试液。
空白液的制备 另取洁净的玻璃容器,加入用于制备供试液的同批水,同法制备空白液。
测定法
取10ml容量瓶三只,分别精密加入对照品溶液、供试液和空白液各1.0ml。向上述3个容量瓶中各分别加入高碘酸溶液100μl,混匀后,静置60min。然后,向各容量瓶中分别加入亚硫酸氢钠溶液1.0ml,混匀。再向各容量瓶中加入变色酸钠溶液100μl,混匀。再向各容量瓶内小心加入硫酸6ml,混匀,并冷却至室温。
用硫酸溶液将各溶液稀释至刻度,并混匀。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采用1cm比色池,以空白液所制溶液为参比,在波长575nm处分别测定对照品溶液和供试液的吸光度。
【附注】所有溶液宜在加入变色酸钠溶液后1h内测定。
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82682912
参与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塑料容器乙二醇测定法起草说明
一、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乙二醇是用于PET或PET G合成的单体之一,是一种对人体具有一定毒性的化合物,长期的乙二醇少量接触会对肾脏、神经系统和肝产生损害。以PET或PET G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药包材中可能存在乙二醇残留,进而在与药物的长期接触中发生乙二醇迁移的可能,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因此,考察塑料容器中的乙二醇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参考标准
USP <661.2>中乙二醇测定法。
三、需重点说明的问题
1. 试剂和标准溶液的配制:本标准中给出了测试过程中所用试剂及对照品溶液的配制方法,并在【附注】中强调了稀释硫酸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 供试液的制备:本标准参照USP <661.2>制定了供试液制备方法,因乙二醇与水互溶,故采用水作为提取介质。
3. 测定法:本标准参考USP <661.2>,采用变色酸法进行乙二醇的测定。测定原理如下:供试液中的乙二醇与高碘酸反应生成甲醛,过量的高碘酸被后续加入的亚硫酸氢钠还原,甲醛与变色酸钠在酸性条件下反应生成紫红色复合物,用比色法测定供试液中的乙二醇含量。该方法操作简便,成本较低,易于推广。
4. 本标准为方法标准,具体限度要求,参见相关通则项下。
四、主要意见反馈及处理情况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与制备方法前后不相宜。“公称容量”特指容器。“将瓶子用防渗透密封装置”该方法是否只适用于瓶子,如果只适用于瓶子,请在标准适用范围注明。回复:部分采纳。已将“本法适用于……药包材中残留乙二醇单体的测定”修改为“本法适用于……塑料容器中乙二醇的测定”。
2. 试剂:建议标注各溶液浓度。回复:未采纳。各溶液配制过程描述清晰,无需再标注各溶液浓度。
3. 试剂:建议增写对“乙二醇对照品”试剂的要求。回复:未采纳。药典凡例中有对照品的相关要求。
4. 试剂:市面有两类变色酸钠,建议确定变色酸钠的种类和CAS号。回复:部分采纳。将“称取变色酸钠100mg”修改为“称取变色酸二钠二水合物100mg”。
5. 供试液的制备:样品公称容量小于30ml时,需合并供试液至玻璃瓶中混匀,草案规定“不得将供试品提取液转移至其它贮存容器中”,建议明确为“塑料容器或其它可能对测定产生干扰的容器”。回复:部分采纳。考虑到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将供试液的制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为“取试样适量,加入提取介质水至其标示装量的90%,并使提取液总量不少于30ml。……将提取液转移合并至一洁净玻璃容器中,混匀,作为供试液”。
6. 供试液的制备:“将供试品与玻璃瓶在49℃下放置10天”,温度是否可有上下浮动的范围。回复:已将“49℃”修改为“49℃±2℃”。
7. 供试液的制备:建议把“纯水”改为“水”,与药典格式保持一致。回复:采纳,已将“纯水”修改为“水”。
8. 测定法:“在最大吸收波长约575nm处”, 如需通过波长扫描确定最大吸收波长可在标准中描述,如只需在标准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建议删除“约”字。回复:采纳。修改为“在波长575nm处测定”
9. 附注:附注(2)为实验常识性内容,专家评审时建议删除。回复:采纳,删除附注(2)。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