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医械答疑】注册人采用委托生产模式,组织机构是否需要设置生产部

嘉峪检测网        2024-01-05 12:24

【问】公司在研产品,拟以委托生产的方式进行注册用样品生产,以及今后上市产品生产。由于拟采用委托生产的方式,故不配备生产人员以及生产设备。请问这种情形下,组织机构中不设置生产部可以吗?还是需要设置生产部,只是人员不配备?
 
【答】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条例中明确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人员,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控委托生产风险隐患。
 
分享到:

来源:核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