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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6-11 08:26
IND相关问题
问题1:对于%area的方法,比如手性纯度方法,做回收率的时候,怎么计算理论加标值的%area,算出来的应该都是%w/w,除非忽略样品中不出峰的组分,如水分和ROI的影响,以及组分RRF的影响。所以一般%a/a是不是不考察回收率?
答:对于手性异构体的准确度研究,主成分和手性异体的紫外吸收一致,因此RRF应是1.0,因此在进行添加准确度实验时,可以直接计算回收率,不受水分和ROI的影响。
问题2:HPLC做系统适用性对干扰峰应该小于多少才算是可以接受,HPLC主峰的保留时间怎样才算保留时间一致。这方面有法规的要求和出处吗?
答:第一个问题,一般是0.05%,小于定量限。第二个问题,没有法规的规定,可以定义一个百分比,比如RSD不大于5%,这个值怎么来,可以统计一下最近一些批次的时间数据作为参考。
问题3:单晶培养,通过X-射线单晶衍射确认化合物的立体构型,培养的单晶晶型一定要和开发的目标晶型一致吗?
答:立体构型是化合物的固有物理性质,和化合物的多晶型无关,不管用哪种多晶型培养出的单晶,解析出来的立体构型都应一致,所以不影响。
如果不仅看立体构型,如果化合物还是水合物,又想确定结晶水个数,用不同晶型的时候就得特别注意干扰。
问题4:对于制剂辅料,标准有没有比药典项目少的?比如重金属、砷盐等药典有要检测,申报标准不检测这种?
答:中国药典为最低标准,质量标准不能比药典标准低。如果辅料厂家标准中检测指标比药典少,制剂厂家需要参照药典标准增加辅料标准。
问题5:国内法规对人群体重的定义,如按60mg。这个出自哪个法规?
答:来自于健康成年志愿者首次临床试验药物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算指导原则。
问题6:非无菌液体制剂,使用0.22的滤膜过滤降低生物负荷,需要提供除菌过滤系统的验证资料吗?IND和NDA阶段对这方面的要求有没有不同?
答:IND阶段可以不用。NDA阶段可以参照CDE发布无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中关于“减菌过滤器”的做法去做。
问题7:临床批次稳定性研究,原来计划只按36个月进行放样,现想延长至60个月,但稳定性研究放样数量不足了,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案?
答:可以修改稳定性方案,做好风险评估,跳过一两个时间点,直接测试60个月时间点的样品。
问题8:创新药一期临床是不是都会上多种规格?
答:要看申请人规格是否能至少满足首次人体临床试验。通常情况一下需要根据批准的临床方案,进行规格生产设计,新药临床需要进行安全性爬坡,剂量合适的话,一个规格多剂量也许可以覆盖。
问题9:GMP规定”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如何理解全职人员这个说法;我们领导是研发中心质量负责人,同时也是子公司的质量负责人,但是研发中心和子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个,这样子他算是全职人员吗?
答:如没有工作合同,不能算全职人员。
问题10:就是EOP2会议让交研究者手册,但是研究者手册通常是年度更新,然后把之前的临床试验数据和非临床数据加在里面,按年度更新的频率无法把二期的数据在递交EOP2时更新进研究者手册里。请问怎么处理?
答:先按原版交,更新的临床数据放在会议沟通的材料中,这样最新的数据都有了。
问题11: 进口制剂使用未登记国内原料药,假如原料药路线缩短,制剂企业 能否申报重大变更?哪些法规提到了呢?
答:参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征求意见稿)》
问题12:API登记之后,I 状态的情况下,在未与制剂关联审评的情况下,API是否有路径递交更新的研究资料?
答:进入受理程序就没有了,除了稳定性数据更新。
问题13:药包材CDE备案的话,质量标准写成什么格式呢?
答:YBB形式就行。
问题14:请问下BE批可以用中试的吗?之前接触的都是选工艺验证3批中1批做BE。
答:BE批生产也需要按GMP管理,同时保持与工艺验证批之间的一致性。
NDA相关问题
问题15:关于一致性评价申请的【过渡期申请】问题,是不是如果上市获批后在6个月内就直接生产销售就不用管这个?如果不打算在6个月内上市销售,就得申请过渡期呀?
答:看CDE共性问题第一条,过渡期需要申请得到批准。不申请就是批准后立即执行。
问题16:原料药所用的起始物料和试剂,是按“有效期”管理的,还是按“复验期”管理?
答: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起始物料和试剂,一般是按照复测期管理。
问题17:为了实现获批后快速发货。一般是获批前就印刷好说明书、标签这些吗?说明书和标签批准前多久能确定?批准文号在批准前能提前知道吗?
答:说明书都是在综合审评时确认,最终获批时给到申请人。申请人加班加点核对,和厂仓库联系好。申请人把每一步都做计划,无缝衔接,可以做到获批后的快速发货。
问题18:NDA报产时,原料药和制剂的1.3.8研究机构资质证明文件,你们两边都放GLP吗?
答:原料部分涉及需要GLP的研究就放,没有就不需要放。
问题19:现在原料药等级,微粉化的和非微粉化的,是按两个登记号还是可按一个登记号呢?除了微粉外的工艺全都是一样的。
答:根据受理指南,工艺不同应是不同登记号。但这个原粉和微粉可共用一个登记号。
问题20:辅料效期延长是什么变更啊?这个辅料我们没有在登记平台登记,是跟制剂一起提交的资料,然后现在想延长辅料的效期?这个怎么操作?
答:省局备案,中等。
来源:文亮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