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法案(EU) 2016/26,对REACH法规(EC) NO. 1907/200 附录XVII中有关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C2H4O)nC15H24O]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正。
详情如下:
若纺织产品或者纺织产品的某个组件中含有NPE的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0.01 %,且可预见该产品在正常生命周期中会被水洗,则此类纺织产品在2021年2月3日之后将不被允许投入市场。
豁免:二手纺织品或者使用不含NPE的回收纺织材料制成的新纺织品。
注释:“纺织类产品”是指任何原材料、半完成或者全部完成的产品,其含有80% 质量分数的纺织纤维,或者产品的某个组件含有80% 质量分数的纺织纤维,包括但不仅限于服装、配件、内部纺织品、纤维、纱线、布片及针织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