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科研开发
嘉峪检测网 2022-08-09 18:04
根据笔者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本文归纳了计量检定标准证书/报告的常见错误及正确处理方式,使证书出具工作更加规范,从而提高证书/报告质量。
一、超授权范围开展工作
超授权范围出具证书/报告,在检定工作中很少发生,主要体现在校准工作上,包括:(1)依据未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方法出具校准证书,却使用CNAS标识。(2)超认可校准参数范围出具带CNAS标识校准证书。(3)校准方法修订换版,未及时向CNAS申请变更,依据未经认可的新版方法出具带有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4)超能力量传。出具的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优于CNAS认可的不确定度(CMC)。CNASCL01-G003:2019《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之5.4条款规定:“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证书中报告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得小于(优于)认可的CMC。”
为避免超范围出具证书/报告,应严格按照发证部门授权的范围进行。出具检定证书,应依据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执行,包括“授权项目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依据检定规程编号”四个方面。
出具CNAS认可的校准证书,应在认可范围内按照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以及相关要求的规定使用 CNAS 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在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表中,包括“测量仪器名称”、 “被测量”、 “校准规范名称及编号”、 “测量范围”和“扩展不确定度”5个栏目的信息。校准实验室如果使用认可标识或做出认可声明,应确保出具的校准证书中这5项信息均在认可范围内。实验室在签发校准证书时应重点审查上述信息,对不在认可范围内的项目,应以简洁、显著的方式做出标注或说明。
随着计量器具产业的快速发展,仪器名称也出现多样化。当被校的仪器名称与认可能力范围内的仪器名称不一致时,校准实验室应分析所选校准方法的适用性,除对方法的适用范围中给出的信息进行分析外,也需分析校准参数和校准方法是否适用于送校样品。如果判断校准方法适用于被校仪器及校准参数,则校准证书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二、结论表述不规范
结论表述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检定规程中明确要求检定结论应做出等/级别判定的,仅以“合格”或“测量结果”表示。(2)检定结果中某项数据超差,检定结果仍判定合格。(3)检定项目未全部进行,却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证书/报告的结论应科学严谨,通常可按以下原则确定:(1)检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程要求出具结论。(2)检定规程中无明确规定,有级别要求的,结论通常表述为:“××等或××级合格”、“不合格”或者“准予作××等或准予作××级使用”;无级别要求的直接表示为“合格”或“不合格”。(3)对于检定规程允许降一级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根据合同评审要求,按原准确度等级出具不合格通知书,或出具降等降级的检定证书。(4)证书/报告中,如检定项目不全,不应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校准证书。
三、标准器准确度级别或不确定度大于被校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
校准证书中标准器的不确定度大于被校准仪器最大允许误差,说明不具备校准该仪器的能力。因此,在校准过程中,测量人员不仅要从标准器的参量、测量范围等方面确认是否能对样品进行校准,还应注意标准器的测量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级别与被检/校仪器允差的比例关系,确认标准器是否满足开展校准或检测工作的需要。
四、检定/校准依据错误
1.样品名称与测量依据不
样品名称虽然相同,但测量原理不同,其依据的测量方法也不同。如烟度计可分为透射式和滤纸式两种,对应的检定规程分别为JJG63-2007《透射式烟度计》和 JJG847-2011《滤纸式烟度计》,刀口型直尺与刀口直角尺对应的检定规程也截然不同,测量人员在出具证书时应尤其注意,避免出错。
2.测量的技术依据已经修订,证书上仍然为已作废的方法
依据已失效方法出具证书/报告。当测量的技术依据发生修订换版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更新证书/报告、原始记录等相关技术文件的信息,以确保其现行有效性。
五、不确定度表述不规范
证书/报告中不确定度表述不规范表现为:(1)不确定度符号书写不正确,如大写小写混淆,正体斜体乱用。(2)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不合理,小于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3)校准参数多于一个时,只给出其中一个参量的不确定度,且没有明确是哪个参量或测量点的不确定度。(4)不确定度有效位数过多,甚至保留4位有效数字。(5)不确定度以范围的形式给出,无法判断各校准点对应的不确定度数据。
关于不确定度的正确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
(1)正确的不确定度符号为:扩展不确定度为U或Urel(相对不确定度),其中U为大写、斜体,rel为下标正体;包含因子k为小写、斜体。(2)对于校准证书,原则上每个有数据的测量结果都应给出相应的不确定度,当被校准结果有多个参数时,应分别给出每个参数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必要时可用列表来报告测量不确定度,以使测量不确定度与校准结果能一一对应;若所有测量点的扩展不确定度都相同,也可在校准证书中采用简化的方式表述,如在校准结果的最后说明“本次××参数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为Urel=1.5%(k=2)。(3)当整个测量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有明显的差异或有变化规律时,不能以一个值代表整个范围的不确定度,而应以函数形式或分段给出,或每个点都给出相应的不确定度。(4)测量不确定度应大于或等于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5)校准证书中报告的不确定度不应优于获得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6)最终报告的测量结果的末位,应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不确定度的量纲应与对应的测量范围或测量结果的量纲相同,或使用相对不确定度表示,否则应给出必要的说明。(7)在报告测量结果时,不确定度U都只能是1~2位有效数字。建议当第1位有效数字是1或2时,应保留2位有效数字。除此之外,对测量要求不高的情况可以保留1位有效数字。测量要求较高时,一般取2位有效数字。
六、证书/报告中数据页量值表达不规范
证书/报告中数据页中量值表达不规范,如:没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单位符号书写错误、物理量符号为正体等。
正确的有关量、单位、符号的一般规则:
1.证书/报告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单位符号:一般用小写字母,如果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则其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字母,所有单位符号都是正体。如:m、A、Wb;单位符号应当置于量的整个数值之后,并在其间留一空隙。如:500 V;唯一例外的是平面角的单位:度、分、秒,数值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词头的符号应是正体,与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如:1 km。词头与单个单位符号构成一个新的单位符号,不能分开使用。
3.量的符号:所有物理量的符号都应是斜体。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下标用斜体,如:Cp(p:压力);表示数的字母符号一般用斜体,如:Ci;其他下标包括数字用正体,如:Cg、C2。
七、证书/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符
证书/报告中的测量结果,与原始记录不符,甚至在原始记录中未体现,导致数据无法复现或溯源。
证书/报告的信息应有据可查,不应多于记录信息量。而在记录中,除了这些信息以外,还应包括原始观测数据、经处理后的结果、计算公式、常数选取等。例如,证书/报告中可能仅给出平均值,记录上则既有原始观测数据又有平均值。
八、证书/报告的修改未执行相关要求
如果证书/报告出现错误,不能简单通知客户更换证书,应根据以下情况做出相应的修改。
对已发出的证书或报告,需要增加内容的,可以追加文件的形式,并包括如下声明:“对编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检测报告)的补充”,或其他等同的文字形式。
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证书/报告时,应注以唯一性标识(重新编号),并注明所替代的原证书,可在新证书中注以说明:“注:该证书替代原××××号证书,××××号证书作废”。
九、结束语
总之,证书/报告是计量技术机构测量工作的最终产品,也是提高其公信力、显示测试能力的最后环节。因此,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应更加认真、细致,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科学、准确地出具证书/报告,保护委托方权益,降低机构责任风险,提高证书/报告质量,确保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来源:计量资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