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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8-06 22:34
近日,环境保护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上收工作将受到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的重点保障。此举将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扭转我国环境监测数据屡屡被曝弄虚作假的现状。我国“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均已明确。
北京晨报记者4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环境监测机制如何改革?
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今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在环境监测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怎样保障监测事权上收?
中央编办年内优先出台监测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环保部已在资金保障方面作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队伍建设一直是环境监测的软肋,在环保部的积极争取和推动下,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已列为中央编办今年优先推进的项目,计划年内制定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对监测机构的属性、各级监测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何时开始上收监测事权?
下半年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
据悉,今年下半年,环保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并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在吉林省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严防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段时期以来,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环保部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国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的专项检查,目前已经完成24个省区市的自查自纠和24个省区市、64个城市约200余个空气自动站的交叉检查,有效促进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改善。
另一方面,为从制度层面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今年年底前,此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将正式出台。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国家后,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通过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截至目前,我国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保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年底前将完成,与之相配合的,是逐步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为监测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据了解,今年,环保部将大力推进两颗大气环境监测卫星以及两颗16米分辨率环境卫星后续星的立项与研制。
今年年底前,环保部将完善环境遥感监测布局,发布环境遥感“十三五”规划,继续推动“天地一体化”进程。
同时,加强无人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拓展环境遥感技术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等领域的监测应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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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