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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4-10-29 22:05
2014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直辖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690-2008《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GB/T23457-2009《预铺/湿铺防水卷材》、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2952-2011《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等标准的要求,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性、拉力、延伸率、低温柔性、热老化、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与水泥砂浆剥离强度、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加热伸缩量、耐碱性、拉伸性能、剥离强度、持粘性、热稳定性、复合强度、臭氧老化、热空气老化、热处理尺寸变化率、抗冲击性能、直角撕裂强度、梯形撕裂强度、吸水率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可溶物含量、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卷材与铝板)、持粘性、低温柔性、加热伸缩量(纵向)、接缝剥离强度、热空气老化(橫向拉伸强度保持率、纵向拉伸强度保持率)、热老化(尺寸变化率、低温柔性、质量损失)、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横向)、渗油性、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最大峰时延伸率(纵向)项目。
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