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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2016年4月1日起实施[1-3]。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规则》是首部针对医疗器械命名的法
2019/05/05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5年发布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特征词组成。
2024/01/29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是医疗器械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制度是一项创新制度,以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名称、提高监管效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是实现科学监管和智慧监管的一项基础性技术规范制度。
2021/04/24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2015年12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03/24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今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020/12/07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2023/01/31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
今日,中国器审发布《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全文发布。
2022/06/03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03/24 更新 分类:其他 分享
规范医疗器械命名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使用通用名称有助于生产、流通、使用、监管各方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高效的识别,是正确使用和科学监管的前提。
2016/03/24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020/06/30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