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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0-01-03 14:20
所有出口德国的人造板产品,包括油漆饰面和非油漆饰面木质材料须符合“德国化学品禁止条例”的附录1,限值为0.1ml/m^3(欧洲甲醛E1级),此限量同样适用于包含木质材料的整套家具,从2020年1月1日起,甲醛排放量测定须依照以下两个标准的方法:
1、DIN EN 16516(承载率1.8 m^2/m^3,空气交换率0.5/h);
2、DIN EN 717-1(承载率 1.0m^2/m^3,空气交换率1.0/h)测定平衡甲醛浓度值乘以2.0;
2018年11月,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在联邦公报公布了DIN EN 16516作为“德国化学品禁止条例”下的油漆饰面和非油漆饰面木质材料甲醛排放量(气候舱法)的新检测标准。
这份标准里允许DIN EN717-1方法和新方法同时使用,但是需要DIN EN717-1中平衡甲醛浓度值乘2.0系数。同时还允许EN ISO 12460第3部分等方法用于生产控制以建立相关性,相关性的建立则与美国EPA TSCA title VI中的规定类似(不少于5组数据)。
使用DIN EN 16516和DIN EN 717-1(平衡甲醛浓度值乘以2.0),用于室内甲醛排放量的测定方法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两种方法检测标准的重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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