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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源医械原材料变更的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及临床评价、风险评价及控制

嘉峪检测网        2021-06-02 08:21

无源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后,注册人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常需要对产品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控制标准等进行改变。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注册人应对变化给最终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充分评估,并实施有效的变更控制,将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至可接受范围。为帮助注册人更好的对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原材料变更后进行评价工作,本文整理了相关要点,供大家参考。

 

实验室研究

医疗器械原材料变化除通过生物学评价评估其可能的生物学危害之外,还宜对照产品安全有效性清单要求、设计开发程序等文件,通过实验室研究评估变化对产品性能、灭菌、有效期等的影响。

(1)注册人首先应考虑原材料改变是否影响相关组件或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使用性能等。

(2)注册人还应参考安全有效性清单、设计开发程序要求等文件规定,考虑前述性能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比如消毒/灭菌效果及残留、有效期等均应在考虑范围之内。比如某些管路类产品由聚氨酯变更为聚氯乙烯(PVC),鉴于不同材料的老化性能有所不同,应对此类变更后产品的有效期影响进行评估。

(3)不仅是材料类型的改变需要考虑前述影响,材料组分或者牌号的改变时也应考虑,比如不同配方PVC制品中的增塑剂含量有所不同,体现在最终医疗器械成品的增塑剂溶出量也有所不同,因此,改变牌号或材料的组分还应考虑可沥滤物的影响。

 

动物实验及临床评价

当生物学评价和实验室研究结束后,应评价其风险是否可接受。只有当前述研究不足时,才考虑通过动物实验开展进一步的验证,具体原则和要求可参考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相关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而某些材料的改变可能产生临床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无法通过前述实验室研究和/或生物相容性和/或动物实验评价进行充分评价时,则应考虑进行临床评价。

如果材料变更后产品仍属于豁免临床试验目录产品,则可以不进行临床试验验证,但注册人应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4号)进行评价。

如材料变更后产品不在豁免目录,则应考虑其是否和已获准上市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安全性评价等方面基本相同,或者差异性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规定。

如上述评价路径均无法充分验证因材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则还应进行临床试验验证。

 

风险评价及控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风险评价认为存在风险时,应根据YY/T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等标准要求继续通过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受益分析等手段进行评价,直至拒绝变化或降低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我国已实施医疗器械主文档制度,不管原材料制造商是否已进行主文档登记,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责任方,均应与原材料制造商签署责任义务协议,并对任何可能对最终医疗器械产生影响的原材料改变进行充分评估。建议注册人充分利用医疗器械主文档中关于原材料的相关技术资料开展评价工作。

最后,风险管理应贯穿于医疗器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变更后产品上市后也应继续通过不良事件监测等手段对医疗器械风险信息进行收集、评价、干预、控制、预防,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的潜在风险,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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