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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出度方法开发知识大全

嘉峪检测网        2022-07-22 00:37

一、溶出仪的选择

 

   在选择溶出仪或者做溶出试验的时候,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实验仪器。

 

(1)是否配有在线脱气装置

 

   溶出介质的脱气在某些特定的实验中是比较关键的,例如篮法,介质中的气泡可能堵塞转篮的空隙。另外,一些药物对溶出介质中溶解的氧气、二氧化碳等比较敏感。常用的脱气方式有减压过滤、煮沸、氦气脱气、真空负压、超声等。前四种脱气方式均能有效降低水中的含氧量,超声脱气效果欠佳,有研究者表明,国产真空脱气仪(ZKT-7F)处理后残氧量较高。根据水杨酸片说明书建议,溶出介质含氧量≤2.8mg/L。很多公司,包括进口的和国产的溶出仪生产商都配有在线脱气机,可实现快速配置、脱气、加热,甚至是直接注入溶出杯内。

 

(2)取样过滤体系准确性和吸附性

 

   随着溶出试验要求越来越精准、便捷,目前自动取样逐渐代替手动取样,尤其是缓控释制剂溶出试验。手动取样存在时间不同步、操作不规范、取样体积不精准、人力成本大的缺点。相比之下,溶出仪若可以自动投药,自动同时取样、补液,弃去相同滤液等,则会大大减小试验误差。但是有两个方面的隐患需要我们注意:①取样体系的准确性需要经过验证后再使用,包括时间准确性,体积准确性,一些实验者反映某进口溶出仪品牌的自动取样装置取样量不准确。②取样管路对药物的吸附性,取样管路均为塑料制备,是否对主药存在吸附需要经过验证。

 

(3)控温准确性

 

   很多溶出仪只有在仪器水浴槽中安有温度传感器,实际试验时,溶出杯内的温度可能不够,实验前,一定要用一个准确的温度计去量一下介质温度,再投药。仪器的控温模块很重要,温度准确,试验结果才会可靠,有时候可能因为那0.5℃,造成试验结果偏低。

 

(4)溶出杯

 

   进口溶出杯和国产溶出杯价格可以相差5倍以上,质量肯定有一定差距。试验时要注意溶出杯的光滑性,溶出杯均为手工打磨,半球形的底部是否平滑,烧制厚度是否一致,直接影响试验的准确性,若是半球形的底部厚度不一致,则溶出仪在转动时形成的力量就不同,得到的试验结果很有可能存在偏差。

 

(5)其他方面

 

   我们同时需要关注溶出仪及周边环境的噪音问题、桨和取样针的固体方式、密封性、有无避光措施等,这些都会对我们的实验结果造成影响。

 

   或许有的药物在实验过程中发现两个不同品牌的溶出仪对于同一批次的药片得到的溶出结果相差较大。请先不要怀疑其中某个品牌的溶出仪不好,请先保证两个品牌的溶出仪校正完全正常,再看看原研品是否对不同品牌溶出仪敏感,还要进行复测,排除操作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同品牌溶出仪的差异性都会在误差范围内。当然,最好与所在地区省所溶出仪型号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溶出差异性问题。

 

(6)溶出仪生产商

 

   ①Hanson(溶出仪的原研商)②Distek③Agilent④Sotax⑤Pharma Test⑥Erweka GmbH⑦logan Instruments⑧Jasco⑨Toyama⑩Varian等

 

二、溶出仪的验证与校准

 

   溶出仪的3Q(安装-IQ,操作-OQ,性能-PQ)验证和校准可以遵循CFDA发布的药物溶出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国药典2015版和USP溶出仪验证方法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校验。其中,美国药典的校准标准在某些项比国内标准严格许多。同时,我们应该对溶出仪进行日常的校准,包括温度、转速、时间的校准,取样位置的一致性和标准性,桨板高度的标准性等。

 

   溶出仪的校准工作对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方面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理应该按照最严苛的标准对溶出仪进行校验,并在每次实验开始前进行简单的校验,以保证实验结果准确性。

 

三、溶出装置的选择

 

   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了第一法(篮法)、第二法(桨法)、第三法(小杯法)、第四法(桨碟法)、第五法(转筒法),美国药典收载了篮法、桨法、往复筒法、流通池法、桨碟法、转筒法、往复支架法共七种方法。其中中国药典收载的小杯法是因为有些药物浓度达不到检测要求而由桨法改良而来,由于该法不满足当初设计溶出仪时所追求的漏槽条件,更不符合大杯法所应具有的流体力学特征,其他国家均未收载,在选择溶出装置时应避免选择小杯法。

 

   建议在做溶出方法选择时,首先考虑篮法和桨法。我们可以先参考原研品的溶出装置,筛选合适的转速和表面活性剂浓度,获得“快慢适宜”的曲线后做生物等效性试验,若不等效,根据体内药代动力学结果再选择筛选合适的溶出装置和方法,最终构成体内体外相关性或体内体外相互关系。

 

   通常情况下,胶囊由于易漂浮而选择篮法,但是胶囊壳在溶蚀过程中可能会堵塞网孔,影响溶出,亦可以选择桨法+沉降篮或者桨法+铁丝缠绕等。对于片剂,首选桨法,不崩解片或粘附性大的片剂建议增加沉降篮。桨法和篮法在溶出杯杯底都会有水动力死区,桨法可能会形成锥状堆积,水动力与药品的投入位置和崩解情况均有关系。

 

四、溶出介质的配置与选择

 

   不同的药典、不同的缓冲液配置方法可以配置出相同的缓冲液,虽然pH相同,但是离子浓度不同,甚至选用的盐不同,得到的溶出结果很有可能不相同。原研品在研发过程,一定是按照该国药典溶出介质配制法配制的,建议做仿制药时,根据原研品的国别去配制溶出介质,作为前期研究的方法开发。同时,我们可以在质量标准中规格溶出介质的配制方法,没有必要遵循中国药典的配制方法。如果必须遵循中国药典,建议确认最终的溶出方法之后,再过渡到本国药典的溶出介质配制方法。

 

   配制时建议选择加热溶解,尤其是表面活性剂,超声可能不能使表面活性剂全部溶解,而是形成微小颗粒,超声结束后,微小颗粒自动聚集而析出。配制时要注意钾、钠盐相容性问题。加入表面活性剂的介质经常会产生大量气泡,建议配制、量取时保温静止,避免量取不准和表面活性剂析出。

 

   不建议直接选用原研品的标准溶出介质作为仿制药的标准介质,建议进行多介质溶出,多介质溶出时,溶出介质pH的选择应该胃肠道各个阶段的pH范围(pH1.0~6.8),不建议选择pH8.0以上的介质进行溶出试验。所有药物均应该进行pH1.0~1.2中的溶出度试验,以模拟正常人胃内环境,评价药物在胃内的溶解情况。

 

   美国与欧盟倾向选取pH1.0、4.5、6.8和水作为溶出介质,日本通常选取pH1.2、4.0、6.8和水作为溶出介质,对于肠溶制剂,应将pH4.0或4.5更换成6.0。对于缓控释制剂,可以酌情选择pH7.5的溶出介质。日本的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对于不同药物的溶出介质pH选择有不同的建议。在pH3.0以下的介质中,溶出度只需要考察2h,人体胃排空的速度很多,过多的时间考察没有什么意义,同时需要避免酸的挥发。

 

   对于有pH依赖性的难溶性药物,在选择溶出介质时也不局限于pH4.0或4.5,可以在pH3.0~5.0范围内细分至0.5个pH选择一个或者几个pH作为溶出考察。

 

   不建议在溶出介质中加入有机溶剂以增加溶出度,缓控释可以适当向溶出介质中加入乙醇,以防止剂量倾泻。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向溶出介质中添加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若某些药物须饭后服用、且生物等效性试验需在“进食”状态下进行时,则在研发仿制药时也必须进行“溶出介质中分别添加胃蛋白酶或胰蛋白酶的对比研究”,在制订的质量标准中亦应加入。当硬胶囊使用的囊壳为明胶胶囊时,为避免产生交联现象影响溶出时可加入胃蛋白酶或胰蛋白酶,但需进行对比验证研究。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选择水作为标准溶出介质,因为水的pH和表面张力因为水的来源不同、时间不同而不同。但是,当体外多条溶出曲线重合时,当药物无pH依赖,在水中溶出曲线无明显波动时,我们可以选择水作为标准溶出介质,经济环保。

 

   溶出介质大多数选择900ml的体积,这是比较接近人体消化道内体液总体积。通常还有500ml、1000ml。

 

第五谈:转速的选择和表面活性剂的选择

 

   搅拌强度分级:(1)最弱级:桨法50rpm≈篮法50rpm(样品在篮内)≈篮法100rpm(样品在篮外);(2)中级:桨法75rpm≈篮法75rpm(样品在篮内)≈桨法50rpm(样品在沉降篮内);(3)最强级:桨法100rpm≈篮法100rpm(样品在篮内)≈桨法75rpm(样品在沉降篮内);

 

   首选50rpm,搅拌速度被看作与中老年人体胃肠道蠕动强度相当。不建议选择过高转速,或许原研品选择了一个200rpm的转速,我们都要通过试验去降低转速,不管是加沉降篮还是加入表面活性剂。高转速即不符合人体胃肠道蠕动又会增加试验误差(桨轴晃动,转速偏差大),还会损坏仪器,影响仪器寿命。

 

   对于桨法50rpm得不到快慢适宜的曲线时,可以选择增加转速或表面活性剂,如果片芯不是崩解片,在溶出杯内位置不固定,可以选择加沉降篮,或者使用篮法。对于增加转速和表面活性剂,应该首选先加入表面活性剂,胃肠道存在各种酶和胆碱,会有增溶效果。可以根据主药和表面活性剂的理化性质、原研品溶出方法选择合适的表面活性剂,从药物结构式、溶解度简单判断表面活性剂对其增溶的能力,选择合适浓度的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的浓度建议从0.01%开始按照1、2、5递增,最大用量为3%。通常情况下,1%已经是足量的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加入过多,对溶出试验的操作和准确性挑战越大。在加入表面活性剂达不到要求时,可以适当增加转速,至75rm或者100rpm,再筛选表面活性剂浓度。

 

六、相似性评价

 

   欧美日中对溶出行为相似性评价和生物等效性认同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同。我们在做相似性评价时,不能投机取巧,找个最低的标准去评价。一个处方与原研品f2因子为50,你敢去做放大么?你能保证以后的批次就没有相似因子在50以下么?建议按照CFDA的规定进行相似性评价即可,具体要求略。

 

七、溶出标准取样时间点和限度的建立

 

    现有的质量标准仅规定了溶出限度点,没有对曲线的规定和多介质溶出的规定。我们在拟定好标准介质和溶出方法后,就需要考虑限度点的制定。理论上溶出限度点的制定需要根据临床疗效和生物等效性制定。目前,我们基本是先定好质量标准再做体内等效性,对于溶出限度点的制定,建议参考以下原则,建议选择接近限度点的处方同时进行生物等效性,以确定限度制定的合理性,建立处方工艺的控制策略。

 

   普通制剂:以第一次出现溶出量均在85%以上两时间点,且该两点溶出量差在5%以内时,取前一时间点作为质量标准中取样时间点,并将该点溶出量减去15%作为溶出限度。即溶出度取样时间点常选择溶出曲线拐点处后推10~20min。例如15min溶出度为100%,30min溶出度为100%,定入标准为30min≥85%。不建议溶出限度点选为15min,太过于苛刻和冒险。

 

   缓控释制剂:应至少设定3个时间点(服用方式一天2次)或4个时间点(服用方式一天1次)。第一个时间点避免突释,应设定为试验1~2h后,或者释放量相当于标示量10%~30%;第二点是为了考察药品溶出特性,应设定在释放量约50%的时间点;最后一点是为确保药物释放量超过80%的时间点。如共拟定4点,第2、3、4个时间点的释放量应分别为40%、60%和80%。任何一点的拟定范围均不应超过标示量的20%,且各点释放限度交叉范围建议不要超过5%。

 

治疗窗狭窄药物:为防止突释,较倾向于采用两点法测定。一方面可采用5或10min的第一测定时间点溶出量不得大于某一限度(以控制突释),第二测定时间点溶出量不得小于某一限度以确保溶出完全。

 

八、衡量溶出曲线的标准

 

   按照BCS分类来看,Ⅰ、Ⅲ类基本上选择桨法50rpm,介质体积为900ml即可,速释制剂标准介质可以选择pH1.0或1.2或水,缓控释制剂和肠溶制剂标准介质宜选择pH6.8。Ⅱ、Ⅳ类则需要根据药物的溶解度和溶出情况来确定溶出方法和标准介质。做溶出方法筛选时宜使用原研品考察,这样的溶出数据具有代表性,用一个确定的因素去固定不确定的因素。待筛选出合适的溶出方法后,再看溶出方法对自制品处方变化和多批原研品有无区分力或者存在过度区分。有区分力的溶出曲线的特点:45min-60min或者60-120min,溶出度达到85%以上(尽量达到90%以上),曲线缓、滑、无拐点,在药品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良好,溶出均一性。

 

   过度区分:有些药物在体外溶出不相似,有明显区分,体内生物等效。有些溶出方法可以检测出同一个处方工艺不同批次原研品或者自制品的差异性,这样的溶出方法是明显具有过度区分的,不宜选择。

 

九、结论

 

   虽然评价等效的金标准是BE,可是我们不可能批批去做等效吧,我们需要有一个体外标准指导仿制药和新药开发,评判持续生产的产品疗效,这个体外标准就是溶出度!或许我们在做溶出方法开发时,会做上百条溶出曲线,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是,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评判标准,不至于整批药品投放市场后出现疗效问题。所以,认真的学习溶出方法相关知识对于做药物开发的工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溶出方法时,要头脑清醒,学会变通,多思考,多总结,多讨论,要有“度”的概念。在做仿制药开发时,不要纠结某些指导原则有时相似因子46就认为等效了,自己心中应该有一个比较严苛的标准,虽然我们做的仿制药,但是有效性与新药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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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