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问题
图1 内部布线护套(图源:实拍)
对此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1:GB 4706.1-2005标准30.2.1条款“试验不在电线绝缘上进行”,所以内部布线护套不需要进行灼热丝试验。
观点2:内部布线护套应进行GWT550℃灼热丝试验。
哪一种观点更合理?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观点2更合理,理由如下:
1、灼热丝试验不在电线绝缘上进行,是因为电线一般较细,不适合用灼热丝试验这种评价方法(如图2所示),而不是“电线绝缘不需要耐热试验”。电线电缆用的是另外的评价方法——垂直或水平燃烧试验,如图3所示。
图2 灼热丝试验(图源:实拍)
图3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图片来源于网络)
2、 案例问题所提的内部布线的护套不是“电线绝缘”。
3、案例问题所提的内部布线护套几何尺寸足够大,可以用灼热丝试验方法考核其耐燃性能。
综上所述,案例问题中的内部布线护套应经受GWT550℃灼热丝试验,如果护套内有超过0.2 A(无人看管器具)/0.5 A(有人看管器具)的电气连接,则应经受GWT750℃灼热丝试验。
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标准
30.2.1非金属材料部件承受GB/T 5169.11(idt 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idt IEC60695-11-10),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ISO977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这些试验不在电线绝缘上进行。
注:耐燃试验的选择和顺序如图0.2所示。
30.2.2 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 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 (idt 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如下条件下进行: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 A 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
30.2.3 工作时无人照管的器具按30.2. 3.1 和30.2.3. 2的规定进行试验。
……
30.2.3.2 支撑载流连接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 mm范围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 GB/T 5169. 11(idt IEC 60695-2-11)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 13(idt IEC 60695-2-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至少达到下列起燃温度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 A 的连接件,775℃;
——其他连接件,675℃
试验样品不应厚于相关部件。
当进行GB/T5169.1 1(idt 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 A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
——印刷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距这些连接处3mm内的部件;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