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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8-07-18 10:00
认可准则4.6.2条要求:“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
设备验收工作包括功能、短期稳定性和技术指标的检查以及完整性、一致性的检查。接收人员要在设备到达的第一时间,检查所收到的设备的型号规格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包装是否完好,外观是否存在明显磕碰,包装盒内的附件、配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是否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单。电子仪器还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提供电源,进行通电试验;压力仪器则要对油路、气路进行密封性试验,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技术性能的检测。
有的设备,供方人员调试时正常,但不久就会“罢工”,甚至在保修期内也经常发生故障。对这样的设备,应多通电、多使用,多和该制造商的其他顾客联系。由于对新设备的性能不熟悉,有时会误以为操作不当或运行条件(例如环境条件)没有满足要求所致,实际原因却是设计原理或制造上的问题。对确认对方原因造成故障的,要及时向设备供方提出退货或索赔。
设备验收合格后,应移交设备使用人保管和维护。如判定为不合格,则需迅速将其移入特定的存放区域或贴上“不合格”的鲜明标志,同时将验收结果通知供应商。无论验收合格与否,都应予以记录,以便于今后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实验室设备验收检验标准(案例)
根据实验室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标准的规定及要求,最后必须履行产品验收检验程序。为了把验收检验规范化、程序化,公司制定了验收检验标准。此标准对所完成安装产品的外观、功能并结合合同中的要求、尺寸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检验验收的依据
1、合同中的产品数量。
2、合同中的材质说明、技术要求。
3、合同中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水电布置图、通风系统配置图。
二、验收检验的手段
1、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由现场安装人员、使用单位的合同签定人、实验室的主管人员及双方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验收必须配置相关的检验量具、检验测试工具。
3、验收工作由供应商负责提出。在完成安装工作后供应商首先要自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与用户沟通,选定验收日期,并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并确定出验收检验人员。
4、根据双方验收结果,对在检查中没按合同执行而造成需处理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限期解决,解决时间最大限度为15个日历日,否则按违约处理。并填写产品验收报考单,此验收报告单由供应商提供,双方签字后方生效。报告单为验收合格的有效凭证。
5、在验收过程中所需处理的问题属合同外提出,供应商不负责任何费用,由用户承担,并重新履行合同。
6、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三、验收检验标准
在完成安装工作后,验收检验需按以下标准执行:
实验台验收标准; 通风柜验收标准;
气瓶柜验收标准; 药品柜、器皿柜验收标准;
天平台验收标准; 挥发型号药品柜验收标准;
给、排水验收标准; 排风系统验收标准;
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特殊要求的产品,其验收标准应按近拟于其外型、功能、尺寸等产品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一)、实验台验收标准:
实验台分为五个不同款式:全木系列、钢木系列、全钢系列、铝木系列、塑钢系列,可供使用单位按其所订购的产品进行验收。
全木系列实验台验收标准
全木系列实验台整体为落地箱式结构。其组成可分为二个部分:A、台面、B、箱体两个部分组成。其验收标准为:
1、箱体部分验收标准:
该部分为全木结构连接。验收板材表面是否平整,材质是否按照合同执行。
2、台面外形尺寸一定后,其公差可为-2mm,如果经组合为一个整体台面,其组合件尺寸必须一致。
3、验收时检查规格尺寸,按台体最大长、宽尺寸为验收依据。
4、单体实验台台面与箱体两侧及操作面须留有20mm沿边,两个或更多实验台相连部分不留沿,台面和箱体部分上下一致。
5、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高度以合同为准)。
6、外观验收标准:
(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划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2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如果在运输中造成的撞伤或划痕时,请验收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直径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分允许有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以上A、B、C、D属正常验收合格标准之内,如超出该范围,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我公司进行更换或处理。
(2)箱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3)金属材料表面不允许有可见划伤。
(4)台面与框架连接必须采用螺丝固定,严禁使用玻璃胶固定。
7、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电源插座进行来回插动检验是否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指标是否按照合同符合配电标准,走线是否按照图纸标注线路标准验收。
(2) 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3) 对五金配件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4)对试剂架的配置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钢木系列实验台验收标准
公司提供的钢木系列实验台具有独特的外形和组合结构、简易的操作等特点。其组成可分为:A、主体框架、B、箱体、C、台面、D、辅件部分四个部分组成。其验收标准分为:
1、主体框架的验收标准:
主体框架采用金属焊接、方钢与型材连接组合。箱体与金属框架用卡吊组合;箱体两侧与主框架外边每侧要凹进3mm.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喷涂工艺,检验焊接表面是否光滑平整。
2、台面外型尺寸一定后,其尺寸允许的公差为±2mm;如果多个台面组合为一个整体时,其尺寸必须保持一致,以达到整体尺寸标准。
3、验收中校对图纸尺寸,以台面长、宽尺寸为定型验收尺寸。
4、单体实验台台面与箱体两侧及操作面须留有20mm沿边,两个或更多实验台相连部分不留沿,台面和箱体部分上下一致。
5、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高度以合同为准)
6、外观验收标准
(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划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2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
在运输中难以避免造成台面磨损或碰伤。公司对此制定了台面划伤允许标准: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接伤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2)箱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3)金属材料表面不允许有可见划伤。
(4)台面必须用螺丝固定,严禁采用玻璃胶固定。
7、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电源插座进行来回插动检验是否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指标是否按照合同符合配电标准,走线是否按照图纸标注线路标准验收。
(2)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3)对五金配件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4) 对试剂架的配置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全钢系列实验台验收标准
全钢系列实验台整体为落地式结构。其组成可分为二个部分:A、台面、B、箱体两个部分组成。其验收标准分为:
1、箱体结构验收标准
公司提供的全钢系列实验台,主体框架指箱体部分,该部分为全金属焊接。验收检验焊接表面是否光滑平整,箱体的长、宽尺寸要小于台面的长、宽尺寸(不包括门板面)。
2、主体框架的下面有箱体固板,在箱与箱连接时会相差2mm的工艺空隙。
3、台面外形尺寸一定后,其公差可为±2mm,如果经组合为一个整体台面,其组合件尺寸必须一致。
4、验收时检查规格尺寸,按台体最大长、宽尺寸为验收依据。
5、单体实验台台面与箱体两侧及操作面须留有20mm沿边,两个或更多实验台相连部分不留沿,台面和箱体部分上下一致。
6、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特殊高度以合同为准)
7、外观验收标准
(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滑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2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如果在运输中造成的撞伤或划痕时,请验收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接伤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以上A、B、C、D属正常验收合格标准之内,如超出该范围,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处理。
(2)台面与框架连接必须采用螺丝固定,严禁使用玻璃胶固定。
8、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电源插座进行来回插动检验是否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指标是否按照合同符合配电标准,走线是否按照图纸标注线路标准验收。
(2) 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3) 对五金配件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4)对试剂架的配置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铝木系列实验室验收标准
铝木系列实验台为箱体式结构,其组成可分为:A、主框架、B、箱体、C、台面、D、附属四个部分等组成,其验收标准如下:
1、主体组合结构验收标准:
主体框架采用直径50mm铝型材及连接件组合而成,箱体、主框架为吊挂式组合。框架外形尺寸要小于图纸标注的尺寸。在框架组合完成后摆动不允许超过3mm,并调整水平高度,用备母固定。
2、箱体为板材镶嵌组合。要求:对角公差为±1mm,箱体外形长度尺寸要小于金属框架内尺寸,公差为4mm,两侧间隙为2mm。
3、实验台台面与框架两侧及操作面必须留有20mm沿边。
4、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特殊高度以合同为准)。
5、外观验收标准:
(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划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4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特别提示:如果在运输中造成的撞伤或划痕时,请安装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接伤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以上A、B、C、D属正常验收合格标准之内,如超出该范围,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处理。
(2)台面与框架连接必须采用螺丝固定,严禁使用玻璃胶固定。
(3)箱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4)金属材料表面不允许有可见划伤。
6、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电源插座进行来回插动检验是否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指标是否按照合同符合配电标准,走线是否按照图纸标注线路标准验收。
(2) 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3) 对五金配件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4) 对试剂架的配置是否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进行验收。
塑钢系列实验台验收标准
塑钢系列实验台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A、主金属框架 B、箱体 C、台面 D、辅助配件四个部分组合而成,其验收标准如下:
1、采用¢50塑钢型材为主支承架,箱体与主框架吊挂组合。
2、连接组合必须达到稳定牢固,并调整台面水平,整体摆动不超过3mm。
3、箱体为型材连接框架,夹板镶嵌固定要求组合完成后的箱体对角公差为±1mm.,箱体与框架配合的整体尺寸公差要小于4mm,两侧间隙均匀。
4、实验台台面与框架两侧及操作面必须留有20mm沿边。
5、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特殊高度以合同为准)
6、 外观验收标准:
(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划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4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如果在运输中造成的撞伤或划痕时,请安装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接伤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以上A、B、C、D属正常验收合格标准之内,如超出该范围,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处理。
(2)台面与框架连接必须采用螺丝固定,严禁使用玻璃胶固定。
(3)箱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4)金属材料表面不允许有可见划伤。
7、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插座进行来回插动并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按照合同符合配电使用标准,走线按照图纸标注及线路布置验收。
(2)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3) 对五金配件按照合同材质说明进行验收。
(4)对试剂架的配置按照合同材质说明进行验收。
(二)通风柜检验验收标准
通风柜的重点验收内容:面风速的测试;噪音的测试;电控系统的测试;给、排水系统的检测。
1、通风柜外观的测试
(1)检查玻璃门开启是否灵活,开启高度是否标准。
(2)检测各部的间隙是否符合生产标准的间隙规定,并保证间隙均匀。
(3)检测表面及通风系统的外观是否达到美观、光洁。
2、排风系统的面风速是否达到实验要求。风速要求1500-1800㎡/小时。
3、排风系统中的电控系统是否按合同施工并符合其标准。
4、风机在运行中的噪音是否符合室内、室外环境噪音的标准;单台风机不超过55~60dB,多台风机不超过65~72 dB。
5、检验给、排水系统是否按合同进行施工,并符合其标准。
(三)气瓶安全储存柜的检验验收标准
气瓶安全储存柜是公司根据气瓶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严格管理而研制的一种安全储存柜体,在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后,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测验收。
1、电控功能及报警系统的检测
2、报警探头(或传感器)的检测
3、自动定时排风系统的检测
柜体外观的检测
(1)柜体安装完成后,按此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接通电源,检查各系统是否已进入工作状态;
(2) 采用烟雾及明火试验传感系统能否正常报警;
(3) 检查定时器,预定定时时间后,能否按所需的时间间隔定时启动或停止;
(4)气瓶柜的安装位置及距火源、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体的位置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柜体是否牢固稳定,表面有无损伤,门锁是否灵活。
(四)天平台检验验收标准
天平台所放置的天平属精密仪器,因此对实验室配置的天平台的稳定性、防震等的技术要求比较高。公司所提供天平台具有减震、防震、稳定牢固、分体组合等特点。其检验方法下:
(A)台身检测,整个台体有无前后、左右摆动及台面是否水平。
(B)天平台大理石台面的下支架部分四个支撑脚的受力是否均匀一致。
(C)天平台主体的四个支撑脚的受力是否均匀一致。
(D)把天平台放置在规定的台面上,采用撞击振动台面,振幅由大逐渐减小至零,天平的读数随振幅由大逐渐降到零,由此可视该天平台合格。
(五)药品储存柜、挥发性药品储存柜、器皿柜检验验收标准
公司提供的药品储存柜和挥发性药品储存柜、器皿柜由专业人员安装完成后,由公司安装负责人员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操作者共同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验收柜体摆放的位置及其牢固可靠性。
检验验收柜体间隙是否均匀。
检验验收承重物隔板是否能达到规定的承重要求。
检验验收外观及尺寸是否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
检验柜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挥发性药品柜的排风系统是否正常。
(五)实验室给、排水验收检验标准
实验室给、排水系统的安装工件完成后,必须对给、排水系统进行严格的检测。其检测方法如下:
检验给、排水系统是否按合同进行安装,并符合其内容。
检验给水部分各部连接件的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实验室使用标准。
检验排水各部连接的牢固可靠性及其承受力。
给、排水的维护保养的具体措施是否合理妥当,能否达到便于操作、维护及保养。
(六)排风系统验收检验标准
当实验室设备工作全部完成后,如何达到理想的使用效果,除其它操作方面的原因外,排风系统也至关重要。以下为排风系统的检验验收标准:
1、排风系统的排风效果是否按合同中的图纸进行安装,并符合合同内容。
2、排风系统的室内噪音是否超过:单台风机不超过55~60dB,多台风机不超过65~72 dB.
3、排风系统中的电控系统是否按合同安装并按合同标准施工。
4、风机在运行中的噪音是否符合室内、室外环境噪音的标准。
5、排风管道表面是否光亮整洁,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卡牢在安全可靠的指定位置上。
6、风量调节阀是否灵活、耐用及达到使用者的使用要求。
7、消声器、净化收集器及净化过滤按国家环境检测标准检测。
D、辅助配件四个部分组合而成,其验收标准如下:
1、采用¢50塑钢型材为主支承架,箱体与主框架吊挂组合。
2、连接组合必须达到稳定牢固,并调整台面水平,整体摆动不超过3mm。
3、箱体为型材连接框架,夹板镶嵌固定要求组合完成后的箱体对角公差为±1mm.,箱体与框架配合的整体尺寸公差要小于4mm,两侧间隙均匀。
4、实验台台面与框架两侧及操作面必须留有20mm沿边。
5、实验台的标准高度为800/850mm,允差为±5mm。(特殊高度以合同为准)
6、 外观验收标准:
6、1台面外观验收必须做到无磨损、无划痕、平整一致;多台组合为一体时,组合之间允许有间隙,但不超过4mm。台面的厚度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如果在运输中造成的撞伤或划痕时,请安装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A、每平方米允许有两条100mm长的轻度表面划伤。
B、每平方米允许有两个∮1.5mm、深为0.5mm的撞伤点。
C、台面封边部接伤每延长500mm允许有30mm,深为0.3mm的划伤。
D、金属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划痕。
以上A、B、C、D属正常验收合格标准之内,如超出该范围,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处理。
6、2台面与框架连接必须采用螺丝固定,严禁使用玻璃胶固定。
6、3箱体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同台面表面撞伤、划伤验收标准。
6、4金属材料表面不允许有可见划伤。
7、辅助系统的验收标准:
7、1配电系统的验收标准:
A、对所配置的插座进行来回插动并顺畅且不产生火花为验收标准。
B、电线线径按照合同符合配电使用标准,走线按照图纸标注及线路布置验收。
7、2 对上、下水管道有无泄漏的检查验收。
7、3 对五金配件按照合同材质说明进行验收。
7、4 对试剂架的配置按照合同材质说明进行验收。
来源:检测计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