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0-04-26 20:55
2020年4月23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第G/TBT/N/EU/714号通报,提议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多项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删除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联苯醚、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限制条款等。
拟删除PCP、decaBDE、PFOA限制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22条、第67条和第68条分别规定了对五氯苯酚(PCP)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联苯醚(decaBDE)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的限制,因考虑到欧盟POP法规( (EU) 2019/1021)已经对这些物质有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故提议删除REACH法规附件XVII清单中的这三条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POP法规目前其实并未包含PFOA及其盐类,但欧盟已计划更新POP法规附件I,将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纳入管控。在POP法规对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禁限制要求实施之前,企业仍需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相关要求。
其他提议的修订
除提议删除上述3项限制物质外,本次欧盟提议的修订还包括以下:
删除第3条中已经失效的参考标记R65,删除仅与该标记相关的第6款要求;
对于28、29、30条CMR物质,新增医疗器械产品的豁免;
删除第46条中壬基酚的CAS号和EC号,以明确法规管控范围应包括壬基酚的所有同分异构体;
修改附录1-6的标题,并新增近几年被归类为CMR的物质,以与CLP法规对应;
更新附录10中关于偶氮的测试方法。
来源: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