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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8-10 23:32
2015年7月22日,欧盟发布(EU) 2015/1213号决议,批准光果甘草中提取的类黄酮物质作为新食品成分在欧盟市场上市销售,但是不能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含有类黄酮物质的食品应在标签上标注“光果甘草提取的类黄酮物质”。添加了该新食品成分的食品应在标签上加一段声明:
1、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不得使用本产品;
2、服用处方药的人群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食用本产品;
3、每天最大用量为120mg/天。
最终食品中的类黄酮物质含量应标注于食品标签中,含有类黄酮物质的饮料应以单份的形式呈现给最终消费者。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