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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1
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14年,佛山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矿产品报检16批次,重2125吨,货值298万美元,其中,查获以铜精矿和镍精矿名义进口的固体废物共3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佛山检验检疫局对以上3批进口固体废物作退运处理。
据悉,上述固体废物来自马来西亚及韩国,外观性状差异大,粒度分布不均,色泽也存在明显不同,与申报品名铜精矿及镍精矿不符。经X射线衍射图谱比对检测,发现该2批铜精矿的图谱与普通铜矿的图谱完全不同,且铜含量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经专业实验室鉴定,参照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名录》中其他化工废物进行判断,该3批商品属于我国目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近年来,我国对矿产品等资源性商品的需求迅猛增加。不少商家企图以进口稀有矿石为幌子,实则进口“洋垃圾”牟利,“问题矿”、“劣质矿”的出现屡见不鲜。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加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在签订外贸合同时,应细化环保元素、外来杂质的限值,并明确以到港检验结果作为结汇依据;货物申报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确保做到货证相符,切勿张冠李戴或冒名顶替,避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流入我国境内,对包括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造成危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