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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1-03-08 23:53
本文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中的重点检查条款进行了整理,明确了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供大家参考。
生产记录
企业应建立从原料投入到产品出厂过程的批生产记录,并按批保存归档。应规定每批应形成的记录,内容应完整齐全。生产记录的更改应受控,不得随意更改内容或涂改。
标识及可追溯性
1、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应按规定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并能实现追溯。应制定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的程序文件,并确保只有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2、可追溯性程序文件应符合要求,批记录应证实可实现追溯过程记录,内容应能满足原料采购、生产数量、入库数量、销售数量的追溯要求。可追溯要求记录应当包括可能导致最终产品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记录。
3、无菌医疗器械应标记生产企业名称、批号,以保证其可追溯性。如果标记会影响产品的预期性能,或因产品体积或物理特性难以清晰标记,上述信息应使用标签或其它方法标示。
4、每一个产品都应有唯一的标识符(如:序列号、日期、批代码、批号),可以追溯到操作源头,向前可追溯到顾客,向后可追溯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组件、原材料、设备、工作环境和操作人员。
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零配件应当至少能追溯到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灭菌设备和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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