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科研开发
嘉峪检测网 2021-07-25 21:56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根据化学发光物质的类型和发光特点,可分为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和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其中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根据发光剂的不同,可分为直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和鲁米诺氧途径免疫分析。
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结构
分析仪一般由主机和计算机两部分组成。其中主机为仪器的运行反应测定部分,主要由材料配备模块、液路模块、温度控制模块、机械传动模块、光路检测模块、电路控制模块等组成。材料配备模块包括反应杯、样品盘、试剂盘、清洗液、废液等在仪器上的贮存和处理装置;液路模块包括过滤器、密封圈、真空泵、管道、样本探针及试剂探针等;温度控制模块包括孵育器等;机械传动模块包括传感器、运输轨道、机械臂等;光路检测模块包括光电倍增管(Photomultiplier,PMT);电路控制模块包括电源和线路控制板。计算机为仪器的核心部分和控制中心,主要包括计算机和随机软件,主要用于仪器的程控操作、检测结果的数据处理和指示判定。
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工作原理
从结构组成来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与其他全自动检验分析仪器在组成模块上是类似的,在样本和试剂处理、机械传动、电路控制等方面的功能也基本类似,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最大特点在于免疫反应部分和光检测装置部分。
①免疫反应部分
免疫反应部分根据免疫反应的模式不同可分为夹心法、竞争法、捕获法等。
②光检测装置部分
如前文所述,无论基于何种化学发光免疫原理和免疫反应模式,其最终结果均需要通过光检测装置检测反应的光强度,通过随机软件和计算机将发光强度转化为被分析物的浓度。目前,常见的光检测装置为光电倍增管,随着光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今后可能会有其他光检测装置应用于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上。
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研发实验要求
1.产品性能研究
(1)功能性指标研究:
①产品各组成模块性能的研究:应根据综述资料中有关申报产品结构组成和各主要组成模块的情况进行,给出详细的研究资料,至少应包括对材料配备模块、液路模块、温度控制模块、机械传动模块、光路检测模块、电路控制模块的功能性指标或者模块中主要元器件功能性指标的研究。
②产品临床项目分析性能的研究:建议申请人根据配套检测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基础研究结果,综合考虑申报产品的反应模式及可检测的被分析物情况,按照对申报产品评价最不利原则,对每一涉及采用临床项目进行研究的分析性能项目选取3~5个临床项目,采用临床样本进行研究,并进行详细的研究。所选项目应涵盖申报产品的反应模式及可检测的被分析物大类,且应在研究资料中详述选择的依据。
对于某些分析性能项目,如难以直接获得相应浓度水平的临床样本,此种情形下,申请人可采用临床样本进行人工添加的方法制备特殊浓度水平样本,但应当在研究资料中对此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安全性指标的验证包括电气安全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两大类。电气安全指标应当包括GB 4793.1、GB 4793.9、YY 0648及其他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所有指标,电磁兼容指标应当包括GB/T 18268.1和GB/T 18268.26及其他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所有指标,具备能力的申请人可对上述项目自行研究,并进行详细的验证,不具备能力的申请人可通过注册检验对上述项目进行验证,以注册检验报告作为该部分的验证资料。
(3)研究中应详细写明通过研究验证确定的分析仪结构组成及主要元器件信息。
(4)对于由已批准产品进行改进形成的新型号产品,注册人应当考虑新型号产品是否与已批准产品属于同一注册单元,如属于,注册人应当分析改进部分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针对改进部分进行相应的组成模块性能研究和临床项目分析性能的研究,并出具详细的研究资料;如不属于,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进行产品注册。
2.产品有效期研究
应当给出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报告中应对申报产品中包含的易耗、易损、需定期更换或者具有固定使用寿命的主要元器件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详述确定产品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期的具体理由,给出产品使用期限或者产品失效期。
3.软件研究
3.1出具一份单独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随机软件描述文档,其内容应当符合YY/T 0664的要求,根据产品预期的临床检测项目可能对患者造成的风险,确定申报产品随机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并按照确定的安全性级别给出随机软件描述文档,核心算法部分应对申报产品适用的所有免疫反应模式对应的将发光值转化为被分析物浓度值的公式或计算工具描述清楚。
3.2给出一份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明确写明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其中,软件的完整版本信息应与随机软件描述文档中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信息应与产品说明书、随机软件描述文档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相关标准
表1. 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GB 4793.1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YY 0648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
GB 4793.9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081部分:实验室用于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 |
GB/T 18268.1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18268.26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 |
YY/T 1155 |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
注:1.上述标准未标注年代号,申请人应参照最新版本。
2.如有其他新的适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参照。
四、主要风险
申请人应参考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规定的过程和方法,对每一危害出境的风险进行判定和评价,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主要危害大致可包括四个方面,即:能量危害、生物学和化学危害、操作危害、信息危害。
(1)能量危害
电磁能:漏电流,可能共同使用的设备(移动电话、离心机、生化分析仪等)对申报产品的电磁干扰,静电放电对申报产品产生的干扰,申报产品正常工作中产生的电磁场对可能共同使用的其他设备的影响等引发的危害。
坠落:坠落导致机械部件松动,导致测量错误、误差过大或显示异常。
(2)生物学和化学危害
生物学:公共场所未经清洗、消毒的与人体接触的部件引起的交叉感染、申报产品的原材料有毒有害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检测完成后剩余样本、试剂和废弃物处理不当引起的交叉感染。
化学: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残留引发的危害。
(3)操作危害
不正确的测量:产品的检测装置超过寿命或长时间未经校准,导致误差过大。
未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测量,造成的测量失败、测量误差过大。
使用不同厂家的或与分析仪不相匹配的试剂,造成的测量失败、测量误差过大。
在制造商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外使用产品,可能造成测量误差过大,产品寿命降低。
未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申报产品进行保养、未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更换具有使用寿命的元器件,造成的产品工作不正常。
(4)信息危害
包括标记缺少或不正确,标记的位置不正确,不能被正确的识别,不能永久贴牢和清楚易认。
不符合法规及标准规定的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书中未对限制充分告知,未对不正确的操作、与其他设备共同使用时易产生的危害进行警告,未正确标示储存条件、消毒方法、维护信息,未对因长期使用产生功能丧失而可能引发的危害进行警告,未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进行警告等引发的危害。
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