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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电动洗胃机检测不合格被罚14.73万元

嘉峪检测网        2021-12-13 21:13

12月6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一则关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002223,“鱼跃医疗”)的行政处罚信息。

 

据处罚信息显示,鱼跃医疗生产的电动洗胃机(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72540154,型号、规格:7DI,批号:2102系列号02,产品编号:2102020005),经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检验,“流量”不符合规定。

 

通报称,鱼跃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该公司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47304.50元。

 

资料显示,鱼跃医疗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研发、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于2008年04月18日上市。吴群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持股24.54%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鱼跃医疗第一次涉及行政处罚事件,比如:

 

2021年5月,上海鱼跃医疗因“鱼跃”睡眠呼吸机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2019年1月,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3万元;

 

2018年7月,鱼跃医疗实际控制人吴光明(持股10.32%)因内幕交易“花王股份” 被罚2777.29万元;

 

2016年11月,2批次电子血压计抽检不合格,被罚款4万元

 

2016年6月,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1.5万元;

 

2014年12月,公司因存在欺骗性交易行为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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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药监局